未领证不算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定会考虑双方经济、生活环境、教育条件等。哺乳期孩子多归母亲,大孩子意愿也会考虑。总之综合因素,以保障孩子最优成长环境和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没领证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未领证即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的,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照顾无过错方等因素。一般来说,能证明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归该方所有,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
例如,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出资各占一半,那么在分割时通常也会按此比例进行。但如果一方能证明其对房产的购置贡献更大,也可适当多分。总之,具体分割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三、没领证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未领证即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一般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确定。若协商不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没领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通常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判定。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条件、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若孩子较大,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总之,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