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如何界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若要判定某人为交通肇事罪,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必要且充分的条件:
第一,该行为人违反了我国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严格法律规定;
第二,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或者是对国家及个人所有的财富和资源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
第三,行为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与由于他的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有不可推卸的直接因果联系,即这种关系是不可避免且无可争议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什么情形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构成。其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其二,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其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例如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也可构成此罪。这些行为都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一旦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包括拘役并处罚金等。需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标准和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差异。
三、什么情况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逃逸罪主要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却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包括逃离事故现场且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对于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也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一般来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主观和客观要件,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若只是暂时离开现场去寻求帮助等,不能认定为逃逸。
判定交通肇事罪需满足三条件:违反交通法规、导致重大事故并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违法行为与严重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