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未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进行婚姻解除的相关手续规定如下:倘若由于结婚证件遗失而导致未能取得结婚证明文件从而意图离婚者,
首先应前往相关机构申请补领结婚证明文件,随后依照法定程序向主管婚姻事务的机关递交离婚申请;或者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庭调解解决问题。若男女双方确认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未能获得结婚证书,此类情形原则上视为事实婚姻关系,除非双方当事人自愿再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得依照法律流程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而不能直接前往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协议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没有登记结婚证怎样办理离婚程序
未登记结婚证,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程序。这种情况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及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但法院通常仅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不知道具体的财产和子女情况,无法给出更详细的建议。
三、没有登记结婚证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未登记结婚证的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财产方面,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按一般共有原则处理,即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份分割,不能证明则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子女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总之,解除同居关系时要妥善处理好财产和子女问题,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若自身难以处理,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对于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婚姻解除,应先尝试补领结婚证明文件,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向主管机关递交离婚申请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但未获结婚证书,原则上视为事实婚姻关系,需通过法律流程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不能直接进行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