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没有钱会成为失信人吗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是否成为失信人员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法院确认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后,会终结执行程序,但未来仍可能因其他案件被列入失信名单。若被执行人能证明无力履行是因不可抗力,并配合法院,有时可免于失信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强制执行无财产会被纳入失信吗
若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一般不会直接被纳入失信。只有在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才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妨碍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依职权将其纳入失信。若之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恢复执行;若其一直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未发现有其他妨碍执行行为,通常不会被纳入失信。总之,不能简单地因为无财产而直接认定会被纳入失信,需根据具体执行情况判断。
三、强制执行没钱就一定成为失信人吗
不一定。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会直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债权。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依法进行处置。只有在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促使其履行义务。
如果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供执行,是否会成为失信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仍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然而,如果被执行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是由于客观原因,如遭遇不可抗拒的灾害等,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可能不会被列为失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