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盗窃罪的要件有哪些
首当其冲的是该犯的非法占有意图,亦即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恶意动机。接着是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违法犯罪手段。这里特指未经财物所有者明确许可并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剥夺其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此外,盗窃所得之物必须满足一定的金额标准,或者潜藏着多次进行类似盗窃活动的严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如何认定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盗窃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单位盗窃,一般不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单位组织、指使盗窃,且为单位谋取利益的,应以盗窃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此外,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总之,认定盗窃罪的犯罪主体需综合考虑年龄、精神状态等因素。
三、认定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
认定抢劫罪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二,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其三,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守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这里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是指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其他方法”,通常是指利用药物、酒精等使被害人暂时丧失自由意志,然后劫取财物等情形。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件,才能认定构成抢劫罪。
首先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主观上有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想法。其次是秘密窃取的行为,这意味着在未得到财物所有者同意,且不被其知晓的情况下获取财物。另外,盗窃的财物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有多次盗窃等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