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要是约定了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一般来说在法律层面是具备一定效力的。
不过,要是这个约定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就像子女在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压根就没被考虑进去,那子女或者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抚养费支付的约定进行变更。
法院,会依照子女的实际状况,比如说当下的生活水平,教育所需要花费的费用之类的,依法来判定对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等等。
而且,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可是法定的,是不能通过什么协议之类的方式给排除掉的。
所以,如果出现了不给抚养费的这种情况,另一方就得赶紧采取法律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毕竟子女的成长离不开足够的物质支持和教育投入,不能让他们因为父母的离婚而在这些方面受到影响。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才算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要想具备法律效力,得满足这些条件。
首先,得是双方心甘情愿去签署的,这能体现出他们的真实意愿,可不能有谁强迫或者欺骗对方。
其次,内容得合法,不能违反那些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这些条款,都得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行。
再者,还得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或者是法院判决生效了才行。
当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得带上相关的材料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要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通过了,那这个离婚协议书就开始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要是其中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去做,那另一方就可以凭借这个协议,通过诉讼之类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可不是随便就能有的,得从签署的自愿性、内容的合法性以及生效的程序等各个方面去综合考量才行。
只有都满足了这些条件,这个离婚协议书才算是真的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通常情况下是没办法直接当作欠款的证据来使用的。
主要的作用,是用来约定夫妻双方在离婚这事儿上的相关事宜,像财产该怎么分,孩子由谁来抚养之类的。
不过,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清清楚楚地写明了一方对另一方有欠款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也满足法律规定的那些形式要件,比如说双方都签了字,约定的内容特别明确具体等等,那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以成为欠款的证据。
但是,仅仅靠着离婚协议书去主张欠款,那可就不一定能行得通,很有可能会遇到对方不承认有欠款这回事儿,或者对约定的内容提出不同意见之类的情况。
在这种时候,就还得结合其他一些相关的证据一起用,像转账的记录,聊天的记录,还有证人说的话等等这些,把们综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证明欠款到底存不存在以及具体是个什么情况。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书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当作欠款证据的,但是可不能单纯地就只靠来认定欠款,得把多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好好判断才行。
当我们探讨离婚协议书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时,还得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比如后续如果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能否要求重新调整抚养费的数额。还有若一方长期拖欠抚养费,另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时,相关的执行程序和措施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抚养费问题往往比较复杂且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数。要是你对抚养费的变更条件、追讨的具体法律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