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最新修订 |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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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分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法定继承两种情况。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养、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父母(含生、养、有扶养关系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正常均等,特殊情况如生活困难缺劳力等会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可多分等,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
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一、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

1、在重组家庭里,遗产继承顺序是这样的。

若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

要是没有遗嘱,便开始法定继承

2、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正常情况下应均等。

不过,对生活特别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给予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二、重组家庭遗产子女如何分配最多

在中国,遗产分配的关键在于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

倘若有一份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就会按照遗嘱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分配。

这份遗嘱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可以明确指定某个或者某些子女能够继承较多的份额,让遗产的分配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

没有遗嘱的话,那就得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在重组家庭中,子女的情况较为复杂,包括亲生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像配偶、子女等,通常情况下应当平均分配遗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分配不均等。

比如说,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就可以分得更多的遗产。

相反,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就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所以,对于子女们来说,如果想要在法定继承中获得较多的遗产,就必须要积极地履行扶养义务,并且尽量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通过这些方式来增加自己在遗产分配中的份额。

三、重组家庭遗产怎么分配给子女

遗产分配给子女这事咱得先看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

要是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可就简单,直接按照遗嘱上写的来分配遗产就行,遗嘱能清清楚楚地指定每个子女能继承多少份额之类的。

没遗嘱,就得按照法定继承来办。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在不同情况下的继承权利不一样。

亲生子女那肯定对亲生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而继子女,如果跟继父母处得形成了抚养关系,就像继父母好好地抚养教育了继子女,那继子女也就有权利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的时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像符合条件的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等,通常是应该平均分配遗产的。

不过,要是有那种生活特别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是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那他们就可以多分得一些遗产。

当我们明晰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之后,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若存在遗嘱,遗嘱的效力及执行问题就尤为重要,合法有效的遗嘱会对遗产分配产生关键影响。再如,继子女的继承份额认定也可能较为复杂,在某些情况下,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份额可能会有所不同,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家庭关系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若你对重组家庭遗产继承中的遗嘱效力判定、继子女继承份额等问题仍有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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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组家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在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是现任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在重组家庭中涉及到继子女的继承权,《民法典》规定,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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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朋友重组了一个家庭,现在继承了一份遗产,不知到该怎么分配,想问你下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对于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顺序,请参考;
1.《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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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顺序要怎样排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遗产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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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的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
组合家庭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根据死亡一方所属的具备继承权的人员进行继承处理,因为即使夫妻离婚后,对于原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具体情况下也就是基于民法典中法定继承人的顺位顺序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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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顺序要怎样排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遗产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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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继承顺序要怎样排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有法定顺序,根据《继承法》,房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遗产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何排列
[律师回复] 对于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何排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列?
1、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父亲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母亲生前如果欠有债务,则先要清偿债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子女、父亲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
3、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哪些财产是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
1、继承的财产必须是遗产。
什么是遗产呢?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有三个特征,即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及合法的财产。包括了公民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房屋和银行储蓄、文物资料、著作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转业费、退休金等其他的合法财产。
2、继承的财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被继承人交由被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对于不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在遗嘱中指定继承,属于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的财产中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分割共同财产,属于被继承人部分的才是可以遗嘱继承的财产。
3、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
什么是合法的财产?就是财产的取得方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非法所得的财产不能被继承。可以被继承的财产没有其他的所有权等权属的纠纷。
4、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合专属的财产。
遗产必须是专属于被继承人自身的财产,那些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不能继承。例如,养老保险金的请求权,这种权利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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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顺序排列是怎么样的?
法定继承顺序排列是一般对于第一顺序就是属于自己的配偶还有子女再者就是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的人都没有话,那么第二顺序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还有就是祖父母以及自己的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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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要怎样排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要怎样排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列?
1、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父亲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母亲生前如果欠有债务,则先要清偿债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子女、父亲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
3、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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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哪些财产是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
1、继承的财产必须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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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交由被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对于不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在遗嘱中指定继承,属于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的财产中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分割共同财产,属于被继承人部分的才是可以遗嘱继承的财产。
3、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
什么是合法的财产?就是财产的取得方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非法所得的财产不能被继承。可以被继承的财产没有其他的所有权等权属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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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该如何排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该如何排列问题解答如下,
一、母亲的遗产继承顺序怎么排列?
1、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父亲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母亲生前如果欠有债务,则先要清偿债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子女、父亲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
3、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哪些财产是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
1、继承的财产必须是遗产。
什么是遗产呢?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有三个特征,即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及合法的财产。包括了公民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房屋和银行储蓄、文物资料、著作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转业费、退休金等其他的合法财产。
2、继承的财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被继承人交由被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对于不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在遗嘱中指定继承,属于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的遗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的财产中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分割共同财产,属于被继承人部分的才是可以遗嘱继承的财产。
3、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
什么是合法的财产?就是财产的取得方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非法所得的财产不能被继承。可以被继承的财产没有其他的所有权等权属的纠纷。
4、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合专属的财产。
遗产必须是专属于被继承人自身的财产,那些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不能继承。例如,养老保险金的请求权,这种权利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
你好,我想知道关于遗产继承法第几顺序是怎么排的,我家里最近涉及这方面的事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有关答案,谢谢
[律师回复]
一、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
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4、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 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的规定,不光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以及遗赠。上述《意见》第53条还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5、遗赠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公民订立遗赠时,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也即可以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附加的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继承法》第21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此外,遗赠的设立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
在司法实践中,有判例将赠与给婚外情人的遗赠予以撤销,主要基于该遗赠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而归于无效。
在遗赠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受遗赠应在知道该遗赠的两个月内积极向遗赠执行人主张接受遗赠。没有执行人或被遗赠人的继承人阻挠的,可通过诉至法院的形式,确认该遗赠的效力并取得遗产。
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家族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了吧,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您在认识这方面问题的时候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遗产继承法司法解释遗产继承的时间怎样的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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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排列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权的排列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可以平等的分割,虽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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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遗产继承顺序子女怎样排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父母房屋遗产继承顺序子女如何排列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二、父母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材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遗产继承法第几顺序是怎么样排的,我家里兄弟多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资料,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遗产继承法第几的顺序是怎么样排的答案如下
一、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 ,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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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在重组家庭中遗产的分配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没有先后之分,配合、父母、子女原则上可以平等地分配遗产,但要注意,重组家庭中继子女跟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也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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