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一个月
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三十天内,任一方不想离婚,能拿规定证件材料,去受理处撤回申请,还要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离婚证,就当撤回申请。
所以,从申请离婚到拿证,至少要三十一天,这中间的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二、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反悔但另一方仍想离婚,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咋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若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若要离婚,可重新申请协议离婚或通过诉讼离婚途径解决。
当探讨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一个月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离婚冷静期确定为一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而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一个关键时间点,就是双方要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系列规定让离婚的流程变得更为严谨和复杂。如果你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后续手续办理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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