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有权撤销申请,这是对自身权利的处置。提交书面撤销申请,法院审查无违法情况,一般会终结执行程序。
撤销申请后,若无新事实理由,通常不能再申请执行。所以决定前要考量自身权益是否保障到位。
执行中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可选择执行和解来暂停或终结程序,这是保障权益又灵活的办法,不一定要撤销申请。
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撤销有什么法律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撤销的法定条件如下:
1.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并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若劳动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执行失去依据,应撤销执行。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这种情况下执行无法继续,需撤销。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权利主体不存在,执行自然应撤销。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赋予法院一定自由裁量权。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销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撤销有哪些法定条件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撤销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其法定条件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这意味着若双方未就仲裁达成一致约定,仲裁的基础不存在,可申请撤销。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即仲裁超出约定范围或该仲裁机构对此无管辖权。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如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等。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比如撤销强制执行后,双方是否还能就原劳动争议重新协商解决方案,以及若重新协商不成,是否还能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等。撤销强制执行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像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等。而且,撤销强制执行后在法律程序上也有相应的后续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果您对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撤销的具体条件、后续程序,或者重新申请执行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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