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侵权达成的条件是什么
1.存在侵害行为:意思是有人做出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儿,像人身权方面的生命权、健康权等,还有财产权等都有可能被侵犯哦。
2.有损害事实:被侵权的人呢,其合法权益实实在在地遭受到了损害呢,这里面既有物质上的损害,也有精神上的损害。
3.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被侵权人的损害得是由侵权人的侵害行为直接引发的呀,不能是别的原因导致的呢。
4.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哦。故意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别人造成损害,还非要去做;过失呢,就是本来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到别人,但因为疏忽大意没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了却轻信能避免。
只有这四个条件都满足,才能认定侵权行为真的达成。
二、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侵权赔偿金额确定依据因侵权类型而异。
在财产侵权中,依据《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若财产完全毁损、灭失,按重置成本确定赔偿额。
对于人身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相关计算标准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
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若两者都难以确定,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情节严重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侵权免责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侵权免责情形如下:
1.受害人故意:若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行为人无需担责。如自杀撞向行驶车辆,司机无责。
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一般不承担责任。比如地震致房屋倒塌砸伤他人,房屋所有人无过错则免责。
3.正当防卫:为保护合法权益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损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无需担责。但超过必要限度应承担适当责任。
4.紧急避险:为避免较大合法权益受损,不得已采取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由引起险情的人担责;若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避险人无重大过失时可不担责或给予适当补偿。
当我们探讨侵权达成的条件是什么时,实际上侵权的构成需要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比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再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而且行为人主观上通常要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了解这些侵权达成的条件,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若你对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责任的承担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比如在具体情形中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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