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院撤销仲裁终局的条件是什么规定
中院撤销仲裁终局裁决得满足法定情形。像压根没有仲裁协议,或是裁决事项不在协议范围、仲裁委没权力管。
仲裁庭组成或程序不合法,证据是假的,对方藏了关键证据,仲裁员有收受贿赂等违法裁决行为。
当事人要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撤销申请。法院审查后,真是这些情况,就会裁定撤销。
二、中院撤销仲裁终局规定适用于哪些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级人民法院可撤销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启动缺乏依据。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超出约定仲裁范围或仲裁委无管辖权时作出的裁决可撤销。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比如仲裁员的选定不符合规定等。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隐瞒关键证据会使裁决结果有失公平。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这严重违背仲裁员职业操守。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院提出撤销申请。
三、中院撤销仲裁终局规定中还有哪些关键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院撤销仲裁终局裁决有如下关键条件:
1.没有仲裁协议,即双方未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超出约定范围仲裁或仲裁委无管辖权。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7.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
当探讨中院撤销仲裁终局的条件是什么规定时,除了明确具体的法定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重要方面值得了解。比如仲裁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一旦仲裁终局被中院撤销,原仲裁裁决将失去效力,双方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申请撤销仲裁终局的期限也至关重要,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将丧失申请撤销的权利。如果你对中院撤销仲裁终局的条件、撤销后的后续处理或是申请期限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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