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执行无果通常不能再次起诉。同一纠纷已经法院审判并进入执行程序,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会重复受理。
若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果,可申请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若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情况导致执行回转问题,按法定程序要求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拒不返还的可强制执行。若存在新的事实、理由且与原诉讼请求不同,能另行起诉,但需符合起诉条件,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2.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例如,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3.保证合同形式不合法。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在保证合同中,若存在此类情况,保证合同也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保证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保证合同无效。
三、什么情形下会以抢劫罪论处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会以抢劫罪论处: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是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等。
2.入户抢劫的。即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抢劫。
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包括各种运营中的公共汽车、电车、火车等。
4.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5.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
6.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不论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伤害还是杀人。
7.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8.持枪抢劫的。这里的枪须是真枪。
9.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当面临强制执行无果后怎样再次起诉这个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再次起诉的条件和流程。通常需确认原判决是否存在新的事实或证据足以支持再次诉讼。比如,若在强制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了新的财产线索,这就是很关键的一点。再次起诉时,要重新整理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整个过程可能较为复杂,若你对其中的细节,如新证据的认定标准、起诉的具体步骤等还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顺利完成再次起诉的准备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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