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需从以下几方面把握。主体上,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
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具体有三种情形:一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二是挪用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仍有意为之。
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区分挪用资金罪与合法借款、资金拆借等行为,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有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及资金用途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要有以下区分:犯罪客体:挪用资金罪侵犯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挪用资金罪对象是本单位资金;职务侵占罪对象更广,含财物等。犯罪目的:挪用资金罪以非法使用为目的;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擅自挪用,准备归还;职务侵占罪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主体:二者均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挪用资金罪中,国有公司等从事公务人员挪用属挪用公款罪。量刑: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等;职务侵占罪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等,但数额较大标准不同,量刑幅度也有差异。
三、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主要有以下区别: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等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行为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对象是本单位资金;挪用公款罪对象是公款,包括特定公物。量刑不同:挪用资金罪根据情节轻重有不同量刑档次;挪用公款罪量刑也因情节而异,一般比挪用资金罪处罚更重,且有挪用特定款物等从重情节。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涉及多方面要点。从主体到行为表现,再到主观故意及司法实践中的区分,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法借款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往往容易混淆,判断时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而且在一些复杂案件中,对于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的界定也存在难点。如果您对挪用资金罪的认定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如何准确判断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在具体案件中如何依据资金用途区分罪与非罪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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