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的约定有哪些
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约定如下:
1.限制离婚自由的约定,如约定离婚后不得再婚等,该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
2.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财产实际仍归夫妻,此约定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3.约定一方“净身出户”,若系胁迫或欺诈达成,该约定可撤销。
4.约定对外债务由一方承担,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向双方主张权利。
5.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但未考虑子女利益,如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但该方有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可能被变更。
6.约定免除一方抚养子女义务或加重一方抚养义务,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原则上可起诉重新判。若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失业、患病等导致无力按原协议支付抚养费,或子女实际需求增加等情况,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调整抚养费数额。但起诉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变更情形,且调整抚养费应符合法律规定及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需注意,起诉应在法定时效内进行,一般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同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来作出合理判决。
三、离婚协议中可以不写抚养权归谁吗
离婚协议中一般应明确写明抚养权归谁。若不写,可能会在后续产生诸多法律纠纷,如双方对抚养权产生争议时缺乏明确依据。
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明确抚养权归属,在实际履行中可能导致双方互不相让,影响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确实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可在离婚后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但这样会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且可能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所以,为避免后续纠纷,离婚协议中最好明确写明抚养权归谁。
当探讨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的约定有哪些时,要知道这些无效约定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比如涉及限制人身权利的约定,像约定一方不得再婚等,这类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还有损害第三方利益的约定,若协议内容损害了子女、债权人等第三方利益,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您对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否有效存疑,或者担心自己拟定的协议存在潜在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确保您能在离婚相关事务中明晰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