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时,需要怎么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本文将会详细介绍那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是怎么处理比较好!
一、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39条确立了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应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
除此之外,为了维护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各国的立法惯例,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还要坚持以下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2、夫妻均等分割;
3、照顾无过错方;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
5、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保管。
二、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
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
同时根据这一规定,离婚时未对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可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那么离婚之后很长时间了才知道那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对这种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呢?目前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对这个问题明确规定,但从相关的法理来看,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未分割,仍是处于共有状态。所以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因此,原则上,离婚后如果确有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是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上文通过详细介绍,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处理提供一个高效合法的方法,希望对遇到这一类法律问题的朋友有所帮助!若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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