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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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所谓,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性虐待、性暴力等。
如何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如何理解?家庭暴力又该如何遏制?关于这两个问题,律图小编特别整理了家庭暴力的有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请阅读了解。

一、关于家庭暴力的理解

所谓,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性虐待、性暴力等。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本文所说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制度的演变,日益突出了家庭暴力严重地侵害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家庭暴力引发家庭矛盾,侵害家庭成员利益,损害了婚姻家庭的基础,加剧了婚姻的动荡危害了社会的安定,由家庭暴力引发的重伤,杀害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随着我国新的出台,“禁止家庭暴力”第一次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条文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将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涉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深入研究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完善法律对策,开展多机构协作,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遏制家庭暴力

(一)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

建议立法可以根据报案的次数,对施暴人进行相应的制裁。公安机关担负者对家庭暴力司法控制的主要职能。第一次接到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并经济处罚;三次以上报案,不论轻重把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罚款或拘留。如此制裁,使施暴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人身受限制,产生心理畏惧,方可打击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家庭暴力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很多受害人报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不是希望施暴人接受现实的严厉的刑罚处罚或者解散家庭。反家庭暴力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二)建议完善立法以及国家的司法部门救助

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及时、有力的制止和惩罚,对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从而有效缓解家庭暴力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避免家庭暴力的升级比对家庭暴力犯罪的处罚还具有现实的意义,更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三)成立 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

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经济困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建议政府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进行社会救济、伤残鉴定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合法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

总之,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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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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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制度的演变,日益突出了家庭暴力严重地侵害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家庭暴力引发家庭矛盾,侵害家庭成员利益,损害了婚姻家庭的基础,加剧了婚姻的动荡危害了社会的安定,由家庭暴力引发的重伤,杀害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随着我国新的出台,“禁止家庭暴力”
第一次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条文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将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涉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深入研究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完善法律对策,开展多机构协作,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遏制家庭暴力
(一)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
建议立法可以根据报案的次数,对施暴人进行相应的制裁。公安机关担负者对家庭暴力司法控制的主要职能。第一次接到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次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并经济处罚;三次以上报案,不论轻重把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罚款或拘留。如此制裁,使施暴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人身受限制,产生心理畏惧,方可打击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家庭暴力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很多受害人报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不是希望施暴人接受现实的严厉的刑罚处罚或者解散家庭。反家庭暴力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二)建议完善立法以及国家的司法部门救助
即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及时、有力的制止和惩罚,对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从而有效缓解家庭暴力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避免家庭暴力的升级比对家庭暴力犯罪的处罚还具有现实的意义,更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三)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
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经济困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建议政府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进行社会救济、伤残鉴定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合法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
总之,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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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
[律师回复] 对于该怎么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家庭暴力的理解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待、性暴力等。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本文所说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制度的演变,日益突出了家庭暴力严重地侵害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家庭暴力引发家庭矛盾,侵害家庭成员利益,损害了婚姻家庭的基础,加剧了婚姻的动荡危害了社会的安定,由家庭暴力引发的重伤,杀害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随着我国新的出台,“禁止家庭暴力”
第一次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条文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将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涉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深入研究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完善法律对策,开展多机构协作,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遏制家庭暴力
(一)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
建议立法可以根据报案的次数,对施暴人进行相应的制裁。公安机关担负者对家庭暴力司法控制的主要职能。第一次接到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次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并经济处罚;三次以上报案,不论轻重把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罚款或拘留。如此制裁,使施暴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人身受限制,产生心理畏惧,方可打击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家庭暴力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很多受害人报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不是希望施暴人接受现实的严厉的刑罚处罚或者解散家庭。反家庭暴力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二)建议完善立法以及国家的司法部门救助
即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及时、有力的制止和惩罚,对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从而有效缓解家庭暴力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避免家庭暴力的升级比对家庭暴力犯罪的处罚还具有现实的意义,更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三)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
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经济困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建议政府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进行社会救济、伤残鉴定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合法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
总之,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齐抓共管。
应该如何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该如何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家庭暴力的理解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待、性暴力等。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本文所说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制度的演变,日益突出了家庭暴力严重地侵害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家庭暴力引发家庭矛盾,侵害家庭成员利益,损害了婚姻家庭的基础,加剧了婚姻的动荡危害了社会的安定,由家庭暴力引发的重伤,杀害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随着我国新的出台,“禁止家庭暴力”
第一次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条文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将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涉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深入研究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完善法律对策,开展多机构协作,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遏制家庭暴力
(一)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
建议立法可以根据报案的次数,对施暴人进行相应的制裁。公安机关担负者对家庭暴力司法控制的主要职能。第一次接到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次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并经济处罚;三次以上报案,不论轻重把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罚款或拘留。如此制裁,使施暴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人身受限制,产生心理畏惧,方可打击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家庭暴力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很多受害人报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不是希望施暴人接受现实的严厉的刑罚处罚或者解散家庭。反家庭暴力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二)建议完善立法以及国家的司法部门救助
即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及时、有力的制止和惩罚,对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从而有效缓解家庭暴力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避免家庭暴力的升级比对家庭暴力犯罪的处罚还具有现实的意义,更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三)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
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经济困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建议政府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进行社会救济、伤残鉴定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合法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
总之,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齐抓共管。
应该怎么理解和遏制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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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家庭暴力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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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遏制家庭暴力
(一)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
建议立法可以根据报案的次数,对施暴人进行相应的制裁。公安机关担负者对家庭暴力司法控制的主要职能。第一次接到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次报案,把轻微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并经济处罚;三次以上报案,不论轻重把施暴者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罚款或拘留。如此制裁,使施暴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人身受限制,产生心理畏惧,方可打击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反家庭暴力的重点在于及时制止和强制处罚。家庭暴力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很多受害人报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不是希望施暴人接受现实的严厉的刑罚处罚或者解散家庭。反家庭暴力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二)建议完善立法以及国家的司法部门救助
即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进行及时、有力的制止和惩罚,对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从而有效缓解家庭暴力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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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
针对很多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经济困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建议政府成立家庭暴力法律救助中心,进行社会救济、伤残鉴定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妇女合法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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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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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通知》的部署,此次专项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诸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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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男女双方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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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可以强制离婚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首先可以和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协议离婚,如果没能达成协议,可以找妇联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男女双方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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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这是截至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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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在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的活动,以期在全社会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在这个过程中,社区社会工作的良好开展无疑会成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的最佳助力。社区社会工作旨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形成社区多机构的合作,来干预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所引发的伤害。以下措施可以有效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 一、设立家庭暴力防治机构,由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从全国范围看,除广州省外,所属社区的专门的家庭暴力干预机构还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发生后,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派出专门的协调人员(专业性不高)进行干预。在反家庭暴力体系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挂靠在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或者街道(社区)购买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家庭暴力发生之后社区能够采取相应的介入措施,与社区支持系统相辅相成,快速有效地解决有关问题。自从我国政府认识到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后,我国社会工作尤其是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尤为迅速,社区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人们的日常问题也可以在社区内解决,因而在社区中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有其现实的迫切性。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发展社会工作以社区为突破口可以为社会所接受。现实情况是当前我国社区中社会工作者是由社区工作人员转变而成的,虽不具备专业社工的教育背景,但却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加强对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培养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保证这部分人员能够成为合格的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同时聘请高校社会工作教师作为专业督导为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并评估其工作成效,使其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社区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机制 1、心理支持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显示家庭暴力行为会使受虐妇女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恐惧、抑郁、自责、自我价值感低等心理病症[7]。从国内外的经验看,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是作为家庭暴力辅导主要的力量, 首先表现在对受虐者的身心辅导上,因为服务对象在遭受其他家庭成员的暴力后,身心承受重大压力和创伤,若不及时疏导和处理,常常会形成严重的心理疾病,因此服务对象需要专业性的心理辅导,社区社会工作者帮助她们疏导情绪,恢复自我,增能,从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 其次实施对施暴者的心理辅导和帮助。施暴者往往存在着生活压力大、人格缺陷等社会或自身问题,必须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发生的根源。对施暴者进行辅导时,倡导其学习正确的家庭沟通技巧,从而与服务对象更好的沟通,同时提供心理疏导,减缓其在生活中面临的压力,从而更好地面对生活,建设和谐家庭。社区的心理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热线电话、个案辅导、家庭访问、互助小组等等。 2、法律援助在法律层面上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目前中国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初步形成。但是,由于我国还未出台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失没有明确地规定,使得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而在社区中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是十分必要的。而在社区内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的优势十分明显,社区中只需要少量的配备一定专业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就可以很好的完成法律援助的任务。加强法制意识,使受害者树立妇女权利不容侵犯的观念,依法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从而在法律上为受害者提供支持。 三、建立社区庇护所,组建社区支持网络建立社区庇护所,可以使受害者在第一时间获得保护,并为后续的治疗和康复或家庭的重新融合提供便利的场所。在社区内,由政府出资并建立反家庭暴力的临时避难所,以向受虐妇女提供食宿、法律及心理咨询等一系列的服务,由此促使受虐妇女脱离暴力环境,获得了生活和心理上的支持。如辽宁抚顺成立了妇女救助站,给因受家庭暴力伤害及在家生活可能发生意外的妇女一个安全的空间。庇护所也向有暴力倾向的男士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对施暴者进行劝告、心理疏导、调解,必要时还可以帮助受虐妇女提讼,以寻求法律的支持等。社会支持网络是指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和新的社会接触[8]。一个人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就我国当前暴力防治的特点而言,正式网络的介入有限,主要是指司法、警察和医疗系统的介入。妇联的维权工作和一些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因为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及其他机构的支持,开展工作举步维艰,如广州的受虐妇女庇护所曾经遭到受庇护妇女的丈夫攻击[9]。家庭暴力的发生一般是出现在家庭中,家庭又是处于社区内,对于家庭暴力的发生,社区可以充分借助社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社区社会工作者应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介入模式,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凝聚力,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暴力问题在社区内得以解决。社区必须加大对家庭暴力危害的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和打击力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关注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组建一个以社区为主,由家庭、社区、单位、群体组织、司法部门等组成的严密的支持网络。 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社区中,我们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在黑板报、公示栏登载有关反家庭暴力的常识;印发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小册子;定期召开家庭座谈会、讲座,以了解社区内的家庭暴力情况及开展宣传教育;聘请一些有闲暇时间并愿意发挥余热的社区积极分子,加入到家庭暴力防范的宣传活动中,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尊重女性权利,远离家庭暴力,由此形成了一个防治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进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应该以社区的全体居民为对象,结合我国社区的特色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让反对家庭暴力的思想深入人心。通过对伦理道德、家庭美德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得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世界观,建立和谐、友爱、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从而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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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全国许多城市都在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的活动,以期在全社会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在这个过程中,社区社会工作的良好开展无疑会成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的最佳助力。社区社会工作旨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形成社区多机构的合作,来干预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所引发的伤害。以下措施可以有效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 一、设立家庭暴力防治机构,由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从全国范围看,除广州省外,所属社区的专门的家庭暴力干预机构还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发生后,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派出专门的协调人员(专业性不高)进行干预。在反家庭暴力体系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挂靠在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或者街道(社区)购买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家庭暴力发生之后社区能够采取相应的介入措施,与社区支持系统相辅相成,快速有效地解决有关问题。自从我国政府认识到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后,我国社会工作尤其是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尤为迅速,社区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人们的日常问题也可以在社区内解决,因而在社区中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有其现实的迫切性。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发展社会工作以社区为突破口可以为社会所接受。现实情况是当前我国社区中社会工作者是由社区工作人员转变而成的,虽不具备专业社工的教育背景,但却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加强对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培养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保证这部分人员能够成为合格的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同时聘请高校社会工作教师作为专业督导为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提供指导,并评估其工作成效,使其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社区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机制 1、心理支持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显示家庭暴力行为会使受虐妇女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恐惧、抑郁、自责、自我价值感低等心理病症[7]。从国内外的经验看,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是作为家庭暴力辅导主要的力量, 首先表现在对受虐者的身心辅导上,因为服务对象在遭受其他家庭成员的暴力后,身心承受重大压力和创伤,若不及时疏导和处理,常常会形成严重的心理疾病,因此服务对象需要专业性的心理辅导,社区社会工作者帮助她们疏导情绪,恢复自我,增能,从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面对生活。 其次实施对施暴者的心理辅导和帮助。施暴者往往存在着生活压力大、人格缺陷等社会或自身问题,必须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发生的根源。对施暴者进行辅导时,倡导其学习正确的家庭沟通技巧,从而与服务对象更好的沟通,同时提供心理疏导,减缓其在生活中面临的压力,从而更好地面对生活,建设和谐家庭。社区的心理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热线电话、个案辅导、家庭访问、互助小组等等。 2、法律援助在法律层面上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目前中国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经初步形成。但是,由于我国还未出台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失没有明确地规定,使得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而在社区中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是十分必要的。而在社区内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的优势十分明显,社区中只需要少量的配备一定专业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就可以很好的完成法律援助的任务。加强法制意识,使受害者树立妇女权利不容侵犯的观念,依法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从而在法律上为受害者提供支持。 三、建立社区庇护所,组建社区支持网络建立社区庇护所,可以使受害者在第一时间获得保护,并为后续的治疗和康复或家庭的重新融合提供便利的场所。在社区内,由政府出资并建立反家庭暴力的临时避难所,以向受虐妇女提供食宿、法律及心理咨询等一系列的服务,由此促使受虐妇女脱离暴力环境,获得了生活和心理上的支持。如辽宁抚顺成立了妇女救助站,给因受家庭暴力伤害及在家生活可能发生意外的妇女一个安全的空间。庇护所也向有暴力倾向的男士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对施暴者进行劝告、心理疏导、调解,必要时还可以帮助受虐妇女提讼,以寻求法律的支持等。社会支持网络是指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和新的社会接触[8]。一个人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就我国当前暴力防治的特点而言,正式网络的介入有限,主要是指司法、警察和医疗系统的介入。妇联的维权工作和一些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因为缺乏相关法律制度及其他机构的支持,开展工作举步维艰,如广州的受虐妇女庇护所曾经遭到受庇护妇女的丈夫攻击[9]。家庭暴力的发生一般是出现在家庭中,家庭又是处于社区内,对于家庭暴力的发生,社区可以充分借助社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社区社会工作者应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介入模式,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凝聚力,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暴力问题在社区内得以解决。社区必须加大对家庭暴力危害的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和打击力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关注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组建一个以社区为主,由家庭、社区、单位、群体组织、司法部门等组成的严密的支持网络。 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在社区中,我们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在黑板报、公示栏登载有关反家庭暴力的常识;印发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小册子;定期召开家庭座谈会、讲座,以了解社区内的家庭暴力情况及开展宣传教育;聘请一些有闲暇时间并愿意发挥余热的社区积极分子,加入到家庭暴力防范的宣传活动中,引导广大社区居民尊重女性权利,远离家庭暴力,由此形成了一个防治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进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应该以社区的全体居民为对象,结合我国社区的特色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让反对家庭暴力的思想深入人心。通过对伦理道德、家庭美德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得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世界观,建立和谐、友爱、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从而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家庭冷暴力可以告吗?怎么造?能怎么制止冷暴力?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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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暴力算不算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这是截至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因此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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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请问家庭暴力的保护机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
二、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三、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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