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必须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宜兴周祎涵律师
宜兴周祎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7年
专家导读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必须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明确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大小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请求责任承担的一个重要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了哪些东西?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必须记载的内容由哪些?详情请看下文。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项

一、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以上内容由律图小编整理提供,如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总之,要尽可能地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必须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6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什么内容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什么内容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有个朋友自己的团队完成了一个项目,说是对方已经给了货款,只是不是现金,而是开了一张本票让自己填写,想要问一下本票的出票日期必须记载的内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应依法在本票上记载相应事项,包括必要记载事项、有益记载事项与无益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只规定了必要记载事项,其中,就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言,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的必要记载事项包括:
①表明“本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这些事项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本票上未记载这些事项中的任何一项,本票为无效。就相对必要记载事项而言,我国《票据法》将本票的付款地和出票地确立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如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就有益记载事项和无益记载事项而言,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这些记载事项并无直接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准用票据通则与汇票的有关记载事项规则,例如,出票人在本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即为有益记载事项中的任意记载,一旦记载,该记载事项即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再如,在本票上作附条件付款、分期付款记载等,则为无益记载事项,一旦记载则会导致本票无效。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34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发的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收款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法定必须记载事项为:
(1)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讲,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已事先印在支票上,比如“上列款项请从我账户内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出票人就无需再书写其他相同意思的文字在支票上。
(3)确定的金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在记载确定的金额时,应当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并且二者必须一致。如果二者有不一致的地方,或者票据金额有更改的情况,则该票据无效。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否则即为空头支票;付款人不予付款。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是指接受委托,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
(5)出票日期。是指出票人签发支票的日期,支票上必须予以记载。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如果票据载明的出票日期有所更改,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对这种票据付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承担责任。
(6)出票人签章。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当出票人为单位时,应当是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当出票人为个人时,应当是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如果出票人在支票上加盖公章不是在银行预留印鉴的印章,签章人也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哪些内容?
出资证明书所载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即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一旦出现纠纷,就难以解决。所以,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的名称,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的管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有个朋友的公司上个月接到了一个单子,对方已经送来了一部分货物,现在需要开本票,但是不知道要怎么写,想要了解一下本票的禁止记载必须记载的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五条 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票据法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以下法定事项说明: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表明“本票”字样,是指在签发本票时必须在票面上写上能够表明该票据是本票的文字。要求表明“本票”字样,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是指出票人作出的自己在见票时即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记载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是对本票自身性质的进一步明确。
因为票据法所称的本票就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要求本票必须记载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是为了让当事人更加明确出票人的义务和自己的权利,从而保证交易的安全,保护持票人的利益。
票据法对具体用什么文字来记载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只要出票人在本票上记载的文字,能够表明他自己在见票时将无条件地付款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就符合票据法的现定。
(三)确定的金额
确定的金额是指有明确的、具体的资金数额。本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表明了一定的财产权。同时,本票又是一种金钱证券,它所表明的财产权仅限于金钱给付,因此,本票上必须记载确定的金额,以明确出票人所承担的付款义务和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所享有的债权。
如果本票上没有记载确定的金额,出票人和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付款义务和收款权利就不明确,会造成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使本票无法流通。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在记载确定的金额时,应当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并且二者必须一致。如果二者有不一致的地方,或者票据金额有更改的情况,则该票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规定,如果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或者票据载明的金额有更改的情况,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对此票据付款的,应当承担责任。
(四)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是指享有权利、收取本票所载明确定的金额的人。收款人是本票的基本当事人之一,是最初的票据权利人。本票上记载了收款人的名称,就明确了权利人,也有利于本票在流通之后,后手能够更好地行使其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上记载的收款人的名称不能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如果票据载明的收款人名称有所更改,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对这种票据仍然付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承担责任。
(五)出票日期
出票日期是指出票人签发本票的日期。出票日期对票据十分重要,因为它是计算票据付款到期日、提示日、承兑日、利息起算日等的重要依据,所以,票据法要求本票上必须予以记载。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如果票据载明的出票日期有所更改,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对这种票据付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承担责任。
(六)出票人签章
出票人签章,是指由出票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出票人签章,表示出票人对其出票行为的认可。如果没有出票人的签章,就无法证明该票据是不是出票人签发的,出票的行为不能成立。因此,票据法规定本票必须记载出票人签章。
至于出票人在签章时,具体如何签名、盖章,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出票人在银行本票上的签章,应当是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否则本票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出票人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银行的公章,则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如果出票人违反规定加盖银行部门印章代替银行的本票专用章,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对这种票据付款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第七十四条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第七十六条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第七十七条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第七十九条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第八十条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
本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汇票的规定。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34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资证明书应记载什么内容
出资证明书应记载什么内容?1.公司的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合法日期。6.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债券记载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是股份制企业为筹集资金发行的债务工具,相当于企业向投资者借款的凭证。持有人享有债权,不参与管理,但有权按合同利率收取利息,并在分红和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事故认定书记载了什么内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事故认定书记载了什么内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必须记载的内容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