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何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有明确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那么何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进行了进步一的明确,该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这条规定,养老保险金毫无疑问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怎样分配
既然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养老保险金的支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在离婚时如果一方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那么养老保险金又该怎样分配呢?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该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没有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另一方请求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养老保险金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是婚后缴付的养老保险费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因此对于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的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对双方的各项财产进行合法合理的划分,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避免了双方在离婚后还因为财产问题另起纷争。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双方收入的方方面面,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律图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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