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7-24
浏览10w+
李明明律师
李明明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7人
专家导读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ArticleTitle}

每一种劳动合同都有自己特别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因为集体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所以对集体劳动合同的规定也不能用对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定来衡量。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劳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集体劳动合同除了以上的特别规定外,同样适用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定。了解集体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才能更好的把握集体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订立时才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体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
一键咨询
  • 135****7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77****580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695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614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集体劳动合同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集体劳动合同有什么特别的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集体劳动合同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集体劳动合同有什么特别的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集体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集体劳动合同的特征是:平等自立的特征;自愿协商的特征;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内容具有劳动的权利和应尽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合同往往涉及到第三方的利益等特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集体土地的法律特征
[律师回复] 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br/>2、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集体所有权既不是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法人,集体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共有权。<br/>3、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总有的。这又分为传统的总有和新型总有。<br/>传统的总有是指由一定的团体对土地享有管理职能,而由其成员享有土地的收益功能。<br/>新型总有是指一定的农民集体范围的成员,以其组成之团体对集体财产依法按照“平等自愿,议决一致”原则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收益的权利。<br/>4、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新型的合有权。此种观点认为普通法之合有权制度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理想模式。普通法上的合有是由日耳曼法的总有与合有融合演化而来,是指数人平等地、永不分割地对不动产整体所享有的所有权,其中若有合有人死亡,其权利便丧失并自然地添加于其他合有人的一种共有权制度。
313浏览
处理集体劳动仲裁的特别程序与个人劳动争议有什么不同
处理集体劳动仲裁的特别程序与个人劳动争议程序的不同有,在仲裁庭上面个人劳动争议可以由三人组成,但特别审理程序需要三人以上;在受理方面,个人争议需要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但集体争议需要在三日内作出。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什么是集体户口,农村集体户口有什么特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先说集体户口是什么再说农村集体户口是什么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人口普查时,集体户口不算普查范围内;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看到这里,你就明白什么是农村集体户口了。参考资料如下:户口管理1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2集体户口迁移流程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3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br/>A挂靠高校的集体户口(在毕业前会打回原籍)  <br/>B托管人才挂靠的集体户口(一般有2年的挂靠期)  <br/>C挂靠单位的集体户口(解除就业合同前会打回原籍)  从以上可以看出,集体户口并不是长期的,它是有一定期限的,大型的单位可以申请以自己作为户主(高校,大型国有企事业等等),小型单位可以托管人才为单位员工挂靠集体户口。
8.6k浏览
处理集体劳动仲裁的特别程序与个人劳动争议有哪些不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处理集体劳动仲裁的特别程序与个人劳动争议有哪些不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集体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业签订的,所以与一般的不一样。集体合同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特征,那究竟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呢?或许很多签过集体合同的劳动者都不太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集体合同的相关内容。<br/>集体合同的特征有哪些<br/>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br/>(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br/>(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br/>(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br/>(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br/>(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br/>(6)集体合同是一项律制度;<br/>(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br/>(8)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br/>(9)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br/>(10)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409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集体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52****557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4****862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985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