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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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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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权凭证发放后,相对于执行法院和当事人,主要有三大功能: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终结现行执行程序,在一定条件下作为新执行依据,启动新的执行程序。3、中断执行时效,延长申请执行期限。
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

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依然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那么债权凭证有什么积极作用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

1、债权凭证制度,保留了当事人私法上的请求权,发放债权凭证,确立了执行程序中债权保留制度,可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在执行终结后,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问题。(2)这种制度只是本次执行程序终结,而非执行程序的彻底终结,这对《民事诉讼法》第 条规定的六种终结执行情形是一种创设性突破,当然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296条又规定:“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219条所规定期限的限制。”

2、债权凭证对被执行人形成了“一辈子负债”的心理,它具有无形的心理震慑力量,迫使部分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本次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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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对企业及个人有什么作用
答案是可以确认赔偿金额,更好,更合理的做出相应的赔偿。
工伤认定对于公司的发展前途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是员工需要的工伤赔偿有大有小,如果大了,可能会让公司赔偿大笔的金额。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或在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死亡,劳动者或其供养亲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补偿和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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