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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条例样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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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提前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工伤事故处理条例,以便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够及时的做出应急反应,尽最大的可能减少损失。工伤事故处理条例应该包括哪些呢?本文将详细介绍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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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条例样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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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政策法规案例查询的问题,一般会涉及到法律条文、国家政策、典型案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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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比例的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首次要将资金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额,以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以后发生增加时,随时发生,随时缴纳。不发生增加就不用再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025号“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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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的比例的规定
[律师回复] 首次要将资金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额,以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以后发生增加时,随时发生,随时缴纳。不发生增加就不用再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025号“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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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条例中提到的本人工资是本人未交保险的全部工资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值吗
[律师回复]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限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人做法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限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第四十八条 本限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监察限定》(劳部发〔1993〕167号)、《劳动监察流程限定》(劳部发〔1995〕457号)、《处置投诉劳动违法做法限定》(劳动部令第5号,1996年12月17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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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故意伤害条例规定是怎样的?
打架故意伤害条例规定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规定,殴打他人的这样的一种行为,会被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而且同时也需要进行一个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行政方面的罚款,存在着一些特殊严重的情形的话,会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一个加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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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令第257号) (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5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划定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十一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第十二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第十三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技术规程,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保护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批准。 第十六条 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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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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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025号
“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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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比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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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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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条例纠纷怎么样解决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条例纠纷怎么样解决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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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增股后的注册资本比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比例如何确定并无明确规定,要由股东自行协商确定。确定股权比例一般要先确定公司的原股东权益,然后根据原股东权益及增资的金额以确定增资后股东的股权比例。确定原股东权益,可以以公司净资产为准,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具体原股东及增资人协商。比如,假如你们的公司现在的股东权益是300万,现在增资100万,那么你们原来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是37.5【3002(300100)】,新股东的股权比例是25【100(300100)】,原来的总的四百万的出资。当然,这种计算只考虑了公司的资产状况,确定股权比例还要考虑其它因素,有公司自身的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技术水平、营销网络、知识产权、发展前景、对资金的需求程度等等,也有社会及经济的因素,比如行业发展情况、经济状况、产业政策等,还有股东自身的因素,比如对公司及行业的认可程度、个人的社会地位及影响力、对公司的影响、股东之间的关系等。因此,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由新老股东协商确定公司增资后的股权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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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工伤条例纠纷怎样解决
可以选择协商调解处理,也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处理。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者是患有职业病。一旦确定工伤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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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的比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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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大三,学校安排我们去食品厂实习,还要和工厂签订三个月的劳动合同,问下有没有劳动合同封面样本的范本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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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
区域:广西/柳州/
擅长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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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正律师2014-11-16 09:16:39回复
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格式如下:
同志(先生、女士):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 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 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
甲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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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 劳动合同封面样本的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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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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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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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是如何算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是如何算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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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比例是多少,资本公积占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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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医院起诉,病例本能写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医院的行为构成侵权,你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的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之医疗侵权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2、患者有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确定性。
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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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能构成“股本”或“实收资本”的资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投入资本汇兑损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金等。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转赠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二、公司为什么要提取资本公积金 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三、资本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资本公积金提取比例的相关信息。我们知道,公司提取资本公积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而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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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每个单位缴纳的比例都是不一样的。
公积金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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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是怎样的?
第一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四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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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是不是适用老旧小区
[律师回复] 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伴随着我国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已逐渐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的推进与发展,改善了广大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为促进住宅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施社会再就业工程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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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增加注册资本时,注册资本的比例
[律师回复] 法律。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2014年开始适用的最新的公司法对于无形资产增加注册资本已无比例上的要求。t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八十三条(针对股份有限公司),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知识产权。《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从其规定,核实财产、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也可以用实物,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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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一个同学想要了解一下,关于合同法基本原则案例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有事要了解一下。
[律师回复]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2.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贯彻合同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是合同法基本原则案例中的基本原则,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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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社保医疗部分,住院报销,广东本地报销的比例、省内报销比例、省外报销比例。谢谢!
[律师回复]
1.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范围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4、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埠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7、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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