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及其要提交的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7-14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2人
专家导读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及其要提交的材料

无论是在诉讼前还是在诉讼中,作为要求财产的一方,通常会涉及到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我们又如何了解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们介绍一下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

一、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内容,真诚地希望在您阅读过后能够对您的诉讼能够有所帮助。当前,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会遇到更多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如果你们想得到更好、更详细的解答,请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及其要提交的材料
一键咨询
  • 175****8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81****26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905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299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质押办理机构及其办理材料有哪些?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4、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各种诉讼起诉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清单!史上最全!
[律师回复] 有鉴于当事人或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知道如何提交材料,特别为你准备了三大诉讼法及申诉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以方便广大朋友学习、周知!
一、民事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6)人签名、日期。

7)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诉讼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7)人签名、日期。

8)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事由应当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前述事由(
1)(
3)(12)(13)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申请再审主体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载明:(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基本情况;(
2)原审名称,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案号。(
3)具体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盖章。
四、行政案件申诉条件行政案件申诉条件: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提出申诉。
2、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4、当事人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诉书、原审裁判文书等材料。
五、刑事案件申诉条件刑事案件申诉条件: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申诉要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3、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原审裁判文书等材料。
诉前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提供担保是诉前保全申请人面临的重大的负担和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人民在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的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数额是确定的,但是如何提供担保,法律没有跟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各地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现金等额担保,对于接受其他财产担保的,除非担保财产经过价格评估,否则申请人提供其他财产担保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须略高于保全金额。在实践中,可以作为担保的其他财产主要是房产、可以变卖的其他大宗的财产、车辆。车辆具有贬值的特性,且存在较大的灭失的风险,一些不愿意接受车辆作为担保。金融机构提供可以被允许采用保函的形式进行担保。一些还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综上,一般的担保方式有:现金担保、其他财产担保、担保公司的担保。
一、诉讼保全的目的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诉讼当事人只有通过主动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有效防止对方当事人抽逃或者隐匿财产以达到保障自身实体权益的诉讼目的。然而财产保全依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当事人提供的这项服务就是为了协助当事人能够通过财产保全实现最终的诉讼目标。
二、操作流程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3、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出具《担保函》
4、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三、需提交资料
(一)案情资料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
2、该案件诉状副本
3、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
4、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二)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三)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近期财务报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财产保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作担保的房屋、土地产权证等人民将依法裁定扣押。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由立案人员审核。)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提供对方的牌照号和所属的出租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还有请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提出。申请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所受到的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什么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作担保的房屋、土地产权证等人民将依法裁定扣押。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由立案人员审核。)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提供对方的牌照号和所属的出租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还有请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提出。申请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所受到的损失。
申请财产保全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作担保的房屋、土地产权证等人民将依法裁定扣押。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由立案人员审核。)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提供对方的牌照号和所属的出租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还有请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提出。申请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所受到的损失。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证明破产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作担保的房屋、土地产权证等人民将依法裁定扣押。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由立案人员审核。)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提供对方的牌照号和所属的出租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还有请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提出。申请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所受到的损失。
保全原告还要给原告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诉讼保全原告还要提交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交一式二份,提供原件核对):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如: 房产担保须提供: A.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 B.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担保房产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汽车作担保的须提供: A.行驶证复印件, B.车管部门出具的该担保汽车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银行存款作担保的须提供: A.银行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B.开户银行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存款证明书。 (5) 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民事状; (7)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 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10)当事人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须提供具体银行账号、开户行; (11)当事人申请查封、扣押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的,必须提交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情况等,并根据的要求承担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责任。 (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3)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作出决定;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三、公司逃避债务的行为有哪些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规避债务 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 应付债务。或者说在改制时,由企业集团公司将债务留下,却设法将有效资产转移给子公司,集团公司仅变为一个管理机构,不再直接从事经营,而以前所有的债务 都由集团公司来承担。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规避债务 有些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其它单位或个人,原企业骨干人员随之转移到新企业去上班。如果承包、租赁给个人,作为贷款物资保证 的企业资产不断减少,这些个人对贷款的本金利息不负任何责任,企业在最后破产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便通过变卖设备和土地的办法获得资金,但在转让中却往往并 不安排偿还贷款,造成实际上的规避债务。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规避债务 经营者将企业主要的生产设备、厂房、楼宇等有效资产抽逃,投资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把债务和不良资产留在原企业。结果新公司有资无债,原企业有债无资,只剩一块牌子,一个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等到债权人索债时,对于所欠贷款,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偿还能力。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规避债务 企业在有关部门和个别金融性机构的配合下,先成立一个新公司,看似与原企业无任何关系,由部门或金融性机构给新公司一笔款项启动,新公司则另行 选址建厂,同时以低价购买老企业的设备和有效动产,货款转而归还该部门或金融性机构,原企业仅留厂房可以出租,租金作为职工作安置费,而且还可将安置费投 资入股新企业。这样一来,新老企业、职工个人和有关部门、个别金融性机构“各得其所”,只苦了那些被蒙在鼓里的其他债权部门。
法院起诉保全要原告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驳回申请人在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表现为相关财产可能被转移、转让、隐匿等,从而影响到债权的实现; (2)诉前保全是在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提出申请; (3)对诉前保全有管辖权的有三个方向的选择,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均有管辖权,对此债权人需要注意; (4)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5)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大家一定要注意,这里用的是必须。 (6)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7)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8)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9)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及其要提交的材料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