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思想的日益开放,老年人再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更多时候,老年人再婚反而有利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但作为老年人的子女,不得不担心再婚后自己的权利义务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小编为大家介绍如何防范老年人再婚带来的法律风险。
第一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再婚老年人双方应当签订一份婚前协议,对包括双方婚前财产的归属及双方婚后生活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即可以明确约定双方婚前各自财产的归属问题及婚后的生活费、医疗费、子女关系、其他婚后财产归属等问题,必要时可以对婚前协议进行公证。
第二个不变是“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谁的婚前财产由谁的子女继承,这是第二个不变的核心内容。
第三个不变是“双方亲子关系不变”。这一条包括五点内容:
(一)是称呼不变。中老年人再婚之后,子女称呼自己的老人仍是爸妈,而对父母再婚的老伴,可称爸妈也可称叔叫姨。
(二) 是赡养关系不变。父母再婚后,子女仍要赡养自己的老人,而可以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老人再婚后,子女仍要赡养自己的老人,可以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子女有义务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妥善处理后事。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双方形成书面的约定对于老人再婚生活幸福可以有些保障。
(三)是护理关系不变。再婚的老年人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则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对方子女没有护理义务。相应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持时,第一出资方应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资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
(第四)是养老送终的关系不变。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只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妥善处理后事。
(第五)是继承关系不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基于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是不变的,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对方子女无关。对于再婚老人婚后所形成的财产,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应以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的方式排除双方子女继承的问题,或用遗嘱确定双方子女的继承权利。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遗嘱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另外,老年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从法律上看老人的部分权益是不能得到保障的,建议双方也应签订一份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对于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债权债务、必需的生活花销及共同生活后积累财产的归属、生病后医疗费用的支付等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加以明确约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许多人担心老年人再婚后会对自己以后继承遗产有影响,其实,即使老年人再婚对子女的继承一般来讲也是没有多大影响的。这点,还请大家放心。更多关于老年人再婚的知识,请大家上律图网站进行具体了解。本篇文章由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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