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更改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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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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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由于诸多原因会导致离婚,而协议离婚时最简单的办法。协议在两个人同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更改的。那么更改离婚协议得条件是什么?在本文中律图小编将为你介绍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是什么以及离婚协议如何变更,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

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二、离婚协议如何变更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

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的材料,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前,应该要看清楚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条款,包括是否离婚、离婚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等。一旦离婚手续完成,离婚协议书就随着相关文件进入档案馆存档,再想更改是不可能的。如果还有对此专题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通过登录律图网站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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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离婚协议书去哪里更改
其流程可依据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协商而定,并未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在地点上的任何限制。在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中,必须详细规定双方对于自愿离婚这一意愿的确切表达以及他们就子女抚育、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达成的共识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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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但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除非能证明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受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
现在很多夫妻都采取双方协商一致,和平分手的方式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孩子抚养权、共有财产、债务等进行归属约定,并在民政局备案。关于离婚协议能否更改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两人在婚内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该离婚协议属于法律上的证据,关于双方同意离婚部分并未生效,也就是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而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如果双方又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对共同财产作出了实际处分,可以视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实际变更。
(2)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一般情况下不能再修改。若双方都同意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或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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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离婚协议书去哪里更改?
根据现行法律,离婚当事人可在特定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或自行修改并备案。对于财产分割争议,如双方希望撤销相关协议,可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将依法及时处理。离婚协议的变更和备案是确保法律效力和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应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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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更改离婚协议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但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除非能证明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受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
现在很多夫妻都采取双方协商一致,和平分手的方式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对于孩子抚养权、共有财产、债务等进行归属约定,并在民政局备案。关于离婚协议能否更改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两人在婚内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该离婚协议属于法律上的证据,关于双方同意离婚部分并未生效,也就是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而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如果双方又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对共同财产作出了实际处分,可以视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实际变更。
(2)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一般情况下不能再修改。若双方都同意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或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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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还能更改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 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 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 这样允许吗”
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 还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内容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
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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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可以改离婚协议书吗?
可以,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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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姐和姐夫准备离婚,双方也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后来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与一开始所想不一致,所以想修改离婚协议,请问离婚协议书修改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
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以上是关于离婚协议书修改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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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签订后能否更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书签订后能否更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候不能反悔,那么什么时候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什么时候又不能呢?这个问题必须要分情况。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
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的权力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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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更改吗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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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管理条例施行后,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经常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虽然在离婚时一般离婚登记办理人员会对离婚的夫妻提醒:要尽量慎重,在拟定协议时要考虑全面,对孩子扶养权、产权、债权债务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免得日后后悔。
但总有一些离婚当事人,离婚时心情不好、急躁,对有关问题考虑不周全,甚至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还不耐烦,以致于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更改协议,这是不可能的。离婚协议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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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更改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协议书能更改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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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管理条例施行后,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经常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虽然在离婚时一般离婚登记办理人员会对离婚的夫妻提醒:要尽量慎重,在拟定协议时要考虑全面,对孩子扶养权、产权、债权债务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免得日后后悔。
但总有一些离婚当事人,离婚时心情不好、急躁,对有关问题考虑不周全,甚至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还不耐烦,以致于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更改协议,这是不可能的。离婚协议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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