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无论是在结婚还是在离婚方面,其需要办理的手续都与普通人有所区别。现役军人想要离婚,必须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然而很多人都不了解军人离婚手续是如何办理的,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军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如现役军人与配偶均自愿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如果要诉讼离婚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即: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 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二、怎么和现役军人离婚?
《民法典》(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主要有以下情形: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离婚诉讼中,如军人不同意离婚,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一般通过说服教育,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的,则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则不受以上的限制。
现役军人离婚的程序与普通人离婚程序其实是差不多的,只不过现役军人在正式离婚之前需要先向部队打报告。现役军人身负国家重要的使命,在很多方面都是被“特殊”对待的,包括现役军人的婚姻。同时,法律上也对现役军人婚姻进行了相应的保障。更多相关情况,你可以通过律图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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