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根据以前法律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的,通常是不能离婚。那么新婚姻法对此又作了怎样的规定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民法典》对怀孕期离婚如何规定的?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二、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当然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肯定还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女方提出离婚或男方有其他特殊理由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所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向律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