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个人简介
李艳龙律师,是法律领域的卓越行者。自2015年执业以来,他成绩斐然,担任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荣获多项荣誉,备受法律界瞩目。
李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习为他筑牢了坚实的法律根基。
他专注于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领域。在行政诉讼方面,凭借每年上百起案件积累的经验,总结出独特代理思路。比如在拆迁安置案件里,遇到不合理补偿标准,他会深入研究法规,像找到房屋价值评估的依据条文,通俗讲就是清楚按什么市场规则和政策衡量房屋价值,进而有理有据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刑事辩护时,他会细致梳理证据,不放过任何细节,为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
李艳龙律师所在团队服务标准严谨,众多案例表现出色。像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获缓刑,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等。他以专业能力赢得顾问单位和委托人好评,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规避企业法律风险,是值得信赖的烟台李艳龙律师,是值得托付的法律专家。
二、精品案例
在这场围绕农村老宅的“财产争夺战争”中,王某甲夫妇曾将已成危房的老宅赠与孙女王某乙。然而,后来因家庭变故,他们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协议。
案件的关键在于王某甲夫妇是否拥有撤销权。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对于不动产来说,就是未完成变更登记。但在此案中,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并不完善,不能仅依据过户来判断权利是否交付。签订协议时房子已是危房,并且是在司法部门见证下签订协议并留存记录。综合判断,签完协议后房屋财产权利已发生转移,所以王某甲夫妇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
此外,赠与可附义务,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撤销。涉案协议约定王某甲夫妇需跟随王某乙长期居住直至百年,王某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虽然王某乙未成年,实际义务由其父母履行,且王某乙妈妈表示愿意履行,所以王某甲夫妇也不能以此撤销协议。
律师精准分析了案件关键,详细援引法条,逻辑严密地阐述观点。凭借丰富经验,预判对方可能策略,高效完成证据固定。在整个过程中,律师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主动与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展,不厌其烦地解释法律问题,为当事人利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某甲夫妇诉求,二审调解后,涉案赠与房产归王某乙所有,王某甲夫妇可一直居住直至终老。这场官司提醒大家,农村房屋物权转移有特殊规定,法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财产争夺伤感情,民事案件中亲情弥合更重要,大家应多协商,让家重归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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