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共汽车摔伤谁担责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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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乘客乘坐公共汽车,乘客上车买票后便与公共汽车经营者订立了运输合同。乘客应当遵守乘车规定,同时运输方应保证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公共汽车公司便负有保证乘客乘车安全的义务。因为公共汽车公司没有履行保证乘车安全的义务,所以公共汽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乘坐公共汽车摔伤谁担责

案情:

肖某在一次乘坐公共汽车时,由于汽车到站后没有停稳,乘务人员便打开车门,加之车上比较拥挤,致使站在车门旁的肖某摔出车外,造成左手严重骨折。就此,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法官释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乘客乘坐公共汽车,乘客上车买票后便与公共汽车经营者订立了运输合同。乘客应当遵守乘车规定,同时运输方应保证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肖某乘坐公共汽车并购买了车票,便与公共汽车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公共汽车公司便负有保证肖某乘车安全的义务。肖某乘坐公共汽车时,在车没有停稳的情况下,乘务人员便打开车门,致其摔伤,完全是乘务人员的过错所致。因为公共汽车公司没有履行保证肖某乘车安全的义务,所以公共汽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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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乘客坐公交摔伤,如何索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根据不同的案情适用不同比例承担方式。
1、因意外事件(如车辆正常行使中的轮胎爆胎、人为设置路钉或石块导致车辆倾覆等)导致交通事故,驾驶人尽到了注意义务。在驾驶人与同乘者都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驾驶人或车主应当免责。从公平的角度而言,驾驶人与同乘人均为平等民事主体。在都受损害的情况下,让好意一方赔偿无偿乘车一方损失显失公平。作为好意一方不仅付出了体力、精力、还有车辆磨损、汽油消耗等成本,并且往往是驾驶人遭到的伤害更为严重,在同是受害人的情形下,让好意一方赔偿同乘一方损害,与理不通,与法无据。特别是好意一方如果车辆报废其损失往往要比同乘一方大若干倍,再让其承赔偿损失,等于给好意者雪上加霜。要知道,我国的私家车一方并不都是十分富裕的强势群体。一场交通事故往往可以使车主倾家荡产,在灾难面前他们也属“弱势”。所以应当平等对待,否则就是显失公平,在此情况下,对同乘人应采纳德国民法法学家的理论,即“默示的风险承担”,而不是“默示的风险排除”。有些体育项目都属于高度危险领域,如跳伞、攀岩、高低杠、足球、鞍马等项目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出现事故现象比比皆事,但未见向对方索赔,这就属默示风险承担,同乘亦属此理。
2、在同乘人明知驾驶人无驾驶执照或醉酒情形下,还坚持同乘,若出现损害,同乘人应承担50的民事责任。
3、在交通事故系由其他机动车辆造成并逃逸未破案的情况下,好意方无任何过错,驾驶人或车主按严格责任承担10补偿责任为已足。并且该责任仅限于人身损害范围,不应涉及物的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在同乘人参与驾驶意见或轮流驾驶的情形下,参与人的身份应为车辆使用人,如出现车祸,应各自分担责任。
5、如驾驶人专程去送同乘人到某目的地,如出现交通事故,且驾驶人无过错的情形下,此时,乘车人是属于车辆使用人,若受到伤害应向肇事一方去索赔。好意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6、在假期共同外出旅游,各种费用均适用AA制的情况下,同乘人的身价亦属车辆使用人,均不构成好意同乘,如驾驶人未尽注意义务或违章驾驶,比照好意同乘承担补偿责任为宜。
7、在驾驶人与同乘人书面约定风险自己承担的情形下,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不应判令好意方承担补偿责任。
8、在机动车主上了座位保险的情形下,好意者可向保险公司求偿因车主保险所应得的利益补偿。获得利益不足补偿同乘人的损失的,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过错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9、在车主将车辆出借车辆给他人,他人也安排了有驾驶执照的人驾驶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给同乘人造成伤害,车主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责任应由借车人或驾驶人承担过错责任。借用车辆,在我国婚事嫁娶十分普通,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很普遍,但让车主承担严格责任也不符合情理。
乘客坐公交摔伤是否能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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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机动车主上了座位保险的情形下,好意者可向保险公司求偿因车主保险所应得的利益补偿。获得利益不足补偿同乘人的损失的,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过错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9、在车主将车辆出借车辆给他人,他人也安排了有驾驶执照的人驾驶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给同乘人造成伤害,车主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责任应由借车人或驾驶人承担过错责任。借用车辆,在我国婚事嫁娶十分普通,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很普遍,但让车主承担严格责任也不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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