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让很多不法分子有了很多可乘之机。在众多的金融犯罪中,其一就是金融凭证诈骗罪。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这个名词,今天律图就详细为您介绍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以及它相应的处罚是什么。
金融凭证诈骗罪,在刑法第194条第2款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进行金融凭证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恶习不改的;因其诈骗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的;金融凭证诈骗款项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
2、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自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诈骗数额达到10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金融凭证诈骗为常业的,因其诈骗造成他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属于惯犯、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严重情节的,等等。
以上处罚是在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的,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恪守法则尊重法规,做到知法不犯法。如果有公民是金融凭证诈骗的受害者,请一定到相关法律事务所寻求建议和帮助,通过合法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小自己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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