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在医疗纠纷当中,同样也可以使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那么该如何调解解决医疗纠纷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为您做具体介绍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纠纷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有字显示,目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达70%左右。现对此分析如下:
(一)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协商简单明了,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别在双方法律知识欠缺,协议书漏洞较的情况下,往往达成协议后双方再起争端。
(二)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从目前情况看,这种办法能及时平息事态,稳定双方的情绪。
(三)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它的好处是法律效力高,规范性强。但医患双方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四)除上述三种法律规定的协商解决争议方式外,笔者认为还有两种新型方式可以尝试,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律师参与或见证下的调解: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目前,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医疗纠纷争议肯定缺乏经验,需胆实践。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不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和解除,而且只要协议符合合同的订立原则,协议就是有效的,人民法院将予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有效条件包括:
(1)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医疗机构应尝试由当地调解委员主持协商解决纠纷争议。
2、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
在医疗纠纷当中,如果采用的是调解方式来解决的话,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第三人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具体的调解内容,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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