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签了和解协议还能追究逃逸吗
签了和解协议后仍有可能追究逃逸责任。和解协议通常是就民事赔偿等事项达成的约定,而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行政甚至刑事违法行为。
从行政责任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逃逸会面临罚款、吊销驾照等处罚,这种责任不因双方和解而免除,交警部门有权依法追究。
从刑事责任讲,若逃逸行为构成犯罪,比如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即使签了和解协议,司法机关依然会按照《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进行追诉,不过和解协议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所以,签和解协议不影响对逃逸行为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
二、签了和解协议是否就撤案
签了和解协议并不必然导致撤案,需分情况看待。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所以此类案件签和解协议后,自诉人通常能决定撤案。
但在公诉案件里,和解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必然撤案。因为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即便双方达成和解,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一般仍会继续诉讼程序。不过,和解协议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所以,签和解协议与撤案之间没有绝对的因果联系。
三、签了和解协议等于终本了吗
签了和解协议并不等于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就执行事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约定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
而终本是一种程序性终结执行的方式,当执行案件符合一定条件,如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等,法院可裁定终本。
签和解协议后,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和解协议和终本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和程序。
签了和解协议后,一般情况下双方会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然而,对于是否还能追究逃逸,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和解协议中未明确放弃对逃逸行为的追究权利,且逃逸行为严重影响到协议的履行或造成新的损害等,那么仍有可能追究逃逸责任。比如,一方因对方逃逸导致后续治疗费用增加,或者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逃逸存在欺诈等情形。若你对签了和解协议后能否追究逃逸存在疑问,比如不清楚协议条款对追究逃逸的影响,或者不知道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追究逃逸的诉求,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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