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

最新修订 | 2024-06-25
浏览10w+
向志舜律师
向志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4人
专家导读 虚假债务是当事人为了不正当目的而经过预谋的虚构债务,在其表现形式上一定有不合理之处。就债权债务的数额而言,虚假债务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与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不相称,即财产寡而债务大,或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
如何认定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

如果夫妻有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是少不了对该笔债务进行分割的。但实践中,有的人为了减少自己承担债务的份额,在离婚诉讼当中虚构一些债务。那么,我们该如何认定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呢?律图为您做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的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审判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对有争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进行审核认定。当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虚假存在争议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甄别判断。

(一)虚假债务形成的原因分析。

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应该让婚姻关系的债务人举证证明所借资金的使用用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资金支出事实的存在以及当时遇到的自备资金匮乏,难以满足正常资金支出的需要。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查证,不仅可以查明债务是否虚假,而且在债务真实的情况下,还可以查明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强化与作为债权人证人证言的质证。

首先要查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何,双方是否存在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一方存在明显的亲友关系或者重大经济利益关系时,其证言或者出示的书证的证明力较弱。

其次,严格贯彻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证人的债权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官要完整地告诉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不如实作证的法律后果。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就对方产生的债务不予认可后,在其充分举证以后,法官可以就该债务的有关问题向债务人询问,主要围绕产生债务的时间、过程、金钱交接的地点、方式、还款的约定、债权人金钱的来源(银行取款、工资取款、股市取款、现金取款等)、在场证人包括那些人等。等到作为证人的债权人到庭作证后,在其对有关事实陈述后,围绕上述问题对证人进行询问,通过其回答来印证债务的真实性。

当然,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上述问题的不同回答,并不能必然得出债务就是虚假债务。原因是部分债务形成的时间比较长,当事人对该事实的记忆比较模糊,亦应属于常理。通过双方的质证,法官更容易就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否合情合理做出判断。

(三)通过对债权债务本身的分析来认定债权债务是否虚假。

债权债务本身的分析主要包括:债权债务的数额、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债权债务的利息约定、债权债务的担保方式等。

虚假债务是当事人为了不正当目的而经过预谋的虚构债务,在其表现形式上一定有不合理之处。就债权债务的数额而言,虚假债务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与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不相称,即财产寡而债务大,或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这是因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债务所占资产比例过大,债权人的风险就比较大,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人并不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因此,离婚诉讼中单方提出的高额债务,尤其值得审判人员注意,对数额不大的债务,并不能实现虚假债务的目的,可采性更强一些。当然,数额的大小只有相对意义,例如,对2万元的债务,并不能简单地认定其数额的大小,对资财雄厚的家庭而言,2万元属于小债务;对家境贫困的一般家庭而言,该债务就属于数额很大的债务。

就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而言,有书面形式和证言形式之分,对固定债权债务的效力而言,书面形式要优于证言形式。对真实的大数额的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之间一般会采用书面形式来约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期限、借款事由、还款期限等一般都会在书面证据中有所约定。法官可以围绕上述几个方面对证据进行质证以辨其真伪。

债权债务的利息约定和担保情况,也是考察债权债务真假的重要方面。相对而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投资意识的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过程中个人之间的借贷与日俱增,多数情况下双方都存在利息方面的约定,这也是法官区分虚假债务的主要依据。当然,亲友之间的临时性的小数额的生活借贷,一般不存在利息约定。

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各位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律图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认定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1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72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56****400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814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761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认定
案件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和途径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凡是不经正常程序立案,或者在立案庭网络上查询不到立案号及分案、指定办案人等信息的案件,审判庭办理的,可以认定是虚假诉讼案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案件中虚假诉讼的认定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12浏览 2025-01-17
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怎么认定,虚假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提讼,欺骗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二、哪些案件容易高发虚假诉讼? 1.民间借贷案件; 2.被告为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财产已经进入执行拍卖程序; 3.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4.政府规划拆迁区范围内的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买卖等案件; 5.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夫或妻一方经裁决债务案件异乎寻常多的离婚案件; 6.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7.其他可疑的案件。 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一“查”:调查原、被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诉讼事实及理由是否明显不合理,证据是否明显伪造等; 二“听”:参与或者旁听庭审确认庭审情况。原、被告会担心庭审时疏漏出错,一般不亲自出庭诉讼,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辩,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庭审过程; 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2.5k浏览
怎么认定虚假诉讼债务罪
10w+浏览2024-09-05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债务虚假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债务虚假,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有:1、按照虚构债务的动机来看,可以分为侵财型虚假债务和束缚婚姻型虚假债务。2、按照债务的表现形式,虚构债务可以分为有债务凭证的债务和无债务凭证的债务。3、按照虚假债务的形成时间来分,虚假债务可以分为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形成的虚假债务和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虚假债务等。
13浏览 2025-02-21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虚假诉讼罪的认定,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虚假诉讼罪的规定 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虚假诉讼罪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虚假民事诉讼呈高发态势。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为了倡导社会诚信,树立民众正确的民事诉讼观,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刑法修正案 (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 三、虚假诉讼罪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四、捏造事实怎么理解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 并以此作为依据向,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提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五、关于这个罪名,还有什么需要提醒公众注意的 一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就成立本罪; 二是无论行为人实施行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比例说,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讼讨还借款。这种行为也符合本罪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三是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仅是指严重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也包括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如导致他们丧失财产、婚姻关系破裂、丧失收养他人或被他人收养的权利、监护他人或者被他人监护的权利、继承财产或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等。
3.4k浏览
虚假诉讼债务加入
10w+浏览2024-03-05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有:1、按照虚构债务的动机来看,可以分为侵财型虚假债务和束缚婚姻型虚假债务。2、按照债务的表现形式,虚构债务可以分为有债务凭证的债务和无债务凭证的债务。3、按照虚假债务的形成时间来分,虚假债务可以分为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形成的虚假债务和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虚假债务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虚假民事诉讼
认定虚假诉讼要考虑以下因素: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等。
27浏览 2025-01-08
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与虚假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提讼,欺骗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二、哪些案件容易高发虚假诉讼? 1.民间借贷案件; 2.被告为资不抵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财产已经进入执行拍卖程序; 3.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4.政府规划拆迁区范围内的公民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买卖等案件; 5.提起离婚诉讼前的某一时期,夫或妻一方经裁决债务案件异乎寻常多的离婚案件; 6.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7.其他可疑的案件。 三、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一“查”:调查原、被告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诉讼事实及理由是否明显不合理,证据是否明显伪造等; 二“听”:参与或者旁听庭审确认庭审情况。原、被告会担心庭审时疏漏出错,一般不亲自出庭诉讼,由其代理人出庭应诉,而且被告一方几乎不作任何抗辩,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庭审过程; 三“看”:虚假诉讼案件的最终目的是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所以此类案件普遍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经常表现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很快便达成和解,执行财产。 四、如何打击虚假诉讼? 自11月1日《刑法修正案 (九)》正式实施起,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只是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虚构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本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可以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2.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才构成犯罪。“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多次审理、调查取证等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或者因此作出错误的裁判、执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利益相关人员为了应诉而花费不必要的费用,比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或者导致上述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 3.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所谓的“其他犯罪”,主要是指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罪等侵犯财产型犯罪。
8.4k浏览
虚假诉讼逃避债务
10w+浏览2024-02-22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虚假民事诉讼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认定虚假民事诉讼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 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虚假诉讼罪与其他罪行的区别 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之处在于: (1)客体上,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如财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两者都体现为一定的虚假性,但本罪较为单 一,只能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可以表现多种多样; (3)主体上,本罪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诈骗罪则无此要求; (4)主观上,本罪并未限定主观目的,可以是为了各种目的,范围较广,而诈骗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2、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之处在于: (1)客体上,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财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上,本罪表现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3)主体上,本罪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侵占罪则无此要求; (4)主观上、本罪的主观目的范围较为广泛,没有具体的限定,侵占罪的主观目的则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韧; (5)在性质上,本罪为公诉案件,侵占罪为自诉案件。 3、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刑法第305条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与虚假民事诉讼罪主要区别即在于所发生的场合不同,伪证罪发生在刑事诉讼中,破坏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司法活动,虚假民事诉讼罪则发生在民事诉讼中,破坏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司法活动。 4、本罪与妨害作证罪的界限 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妨害作证罪与虚假民事诉讼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上,妨害作证罪侵犯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包括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等,而虚假民事诉讼罪仅侵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妨害作证罪实施的是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虚假民事诉讼罪实施的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上,两者均为一般主体,亦都可由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但是妨害作证罪可以由司法工作人员单独实施,虚假民事诉讼罪则不可,需和他人共同实施。
356浏览
离婚债务虚假诉讼
10w+浏览2024-02-28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怎样认定虚假民事诉讼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怎样认定虚假民事诉讼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虚假诉讼罪的规定 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虚假诉讼罪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虚假民事诉讼呈高发态势。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为了倡导社会诚信,树立民众正确的民事诉讼观,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刑法修正案 (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 三、虚假诉讼罪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四、捏造事实怎么理解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 并以此作为依据向,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提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五、关于这个罪名,还有什么需要提醒公众注意的 一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就成立本罪; 二是无论行为人实施行为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比例说,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讼讨还借款。这种行为也符合本罪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三是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仅是指严重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也包括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如导致他们丧失财产、婚姻关系破裂、丧失收养他人或被他人收养的权利、监护他人或者被他人监护的权利、继承财产或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等。
1.5k浏览
夫妻债务虚假诉讼
10w+浏览2024-02-2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如何认定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52****391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5****873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302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