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哪些财产可分割
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离婚时哪些情况要回彩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时有三种情形可要求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目的未达成,给付方有权要回彩礼。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结婚后双方若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给付彩礼方可请求返还。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不过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酌定返还比例。
三、离婚时哪些情况需要退回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若男女双方只是举办了婚礼,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分手时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双方离婚。登记结婚后因各种原因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可主张返还。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需注意,适用后两项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探讨离婚时哪些财产可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可分割的范畴。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财产,像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或者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财产的分割细节也不容忽视。还有,如果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收益,离婚时又该如何准确界定和分割呢?若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还有更多疑问,对各类特殊财产的归属及分割不清楚,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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