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相应的对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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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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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健全体制,明确责任;第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第三,强化法治,要用法治来确保公共安全;第四,依靠科技;第五,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第六,加强基层,全民参与;第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公共安全相应的对策是什么?

公共安全对于大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公共安全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公民进行正常的工作、学习、娱乐、生活和交往所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外部秩序和环境。那么,公共安全相应的对策是什么?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有关公共安全相应的对策的内容。

第一,健全体制,明确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要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强化法治,要用法治来确保公共安全。

即加快规章制度建设,健全与完善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法制体系,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第四,依靠科技。

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把科技产品运用到维护公共安全上面去。用高科技对安全高发区进行监控、警报等预防。

第五,协同应对,快速反应。

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搞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时不乱。

第六,加强基层,全民参与。

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群众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

第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增加全民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有关公共安全相应的对策,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文过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法律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在律图的法律知识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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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二,其他危险方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即这种危险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或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

三,其他危险方法应当理解为,是现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危险方法犯罪,即刑法分则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已经涉及到的具体罪名规定的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否则就应当以刑法规定的具体罪名予以定罪,而不以本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但是应当预见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
什么是妨碍公共安全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如违反《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申领持枪证,或在城市、集镇、居民点、风景游览区等不准鸣枪的场所任意鸣枪。
2.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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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旅店、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5.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6.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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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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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二,其他危险方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即这种危险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或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

三,其他危险方法应当理解为,是现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危险方法犯罪,即刑法分则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已经涉及到的具体罪名规定的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否则就应当以刑法规定的具体罪名予以定罪,而不以本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希望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但是应当预见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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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危险方法应当理解为,是现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危险方法犯罪,即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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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公共场所人的安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的一般知识
1、要有防的意识,保持良好的防护习惯。
2、留心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及时规避可能针对自己的侵害。
3、发生案件、发现危险要快速、准确、实事求是的报警求助。
4、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面对暴力犯罪,要坚决制止不法侵害。
5、主动积极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创造和谐有序的环境。(四)、积极预防不法侵害危及的人身财产安全。
1、抢劫的预防。
(1)注意观察,及时识别。
(2)选好外出行走路线。
(3)不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行踪。
(4)保持行车途中及住地警惕。
(5)遇到抢劫时沉着冷静应付。
(6)及时报案,以便组织追捕。
2、滋扰的预防。
(1)慎重处置。
(2)依靠集体力量,积极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3)注意策略,防止事态扩大。
(4)自觉寻找证据,用法律保护自己。
3、诈骗的预防。(1)多学习观察。(2)不贪钱财,不图便宜。(3)保守自我信息秘密。(4)慎重交友,不感情用事。
(5)多与同学和老师斟酌。
(6)慎重对待他人的财物请求。二、做好几种易受侵害环境下的人身安全预防
1、处于公共场所时的人身安全预防。(1)尽可能减少深入场所的时间和频率。(2)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3)注意观察治安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4)寻找自救条件。(5)正确应对不法侵害。
2、处于体育运动时的人身安全预防。(1)加强运动安全意识。(2)掌握运动安全知识。(3)运用法律法规自卫。
3、处于外出旅游时的人身安全预防。(1)出行准备尽量周全。(2)人在旅途牢记安全。(3)坚持到底顺利返程。(4)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处于网络交友时的人身安全预防。(1)明确正确对待朋友的基本原则。(2)上网交友应当时刻保持警惕。(3)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
电大刑法学2填空题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由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如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是怎样的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
依照刑法第114和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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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退伍后,安排到企业后企业倒闭下岗,有无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
[律师回复] 不可以。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 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 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要依据法律规定向专门岗位就业人员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确保实际收入水平在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专门岗位就业人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依法与专门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鼓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
4、落实要求。
各地开发的专门岗位的劳动报酬水平,要以设区市为单位相对统一,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实现专门岗位就业的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不再享受针对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的相关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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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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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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