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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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网上侵略著作权首要方法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则,凡未经著作权人答应,有不符合法律规则的条件,私行使用受著作权法维护的著作的行为,即为侵略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有什么

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其中著作权包括了邻接权以及版权,工业产权就包括了发明、专利等。网络知识产权其实也就是指的由于网络发展从而引起的或者各种相关的知识产权。那么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是什么?下面,就由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解答。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法依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法,能够分为以下几种:

(一)网上侵略著作权首要方法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则,凡未经著作权人答应,有不符合法律规则的条件,私行使用受著作权法维护的著作的行为,即为侵略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

1、对其他网页内容彻底仿制;

2、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正,但依然严峻危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3、侵权人经过技能手法盗取其他网站的数据,不合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相同的网站,严峻侵略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依然进行出售,或许使用注册商标用于产品、产品的包装、广告宣扬或许展览本身产品。

网上侵略商标权首要方法跟着信息技能的开展,网络出售也成为买卖的手法之一,在网络买卖中,咱们了解网络产品的仅有途径就是阅读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扬一般难以辨别真假,而关于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依然进行出售,或许使用注册商标用于产品、产品的包装、广告宣扬或许展览本身产品,即以移花接木的行为用来添加自己的经营收人,这是网上侵略商标权的典型体现。

(三)网上侵略专利权首要方法互联网上侵略专利权首要有下列四种体现行为:

1、未经答应,在其制作或许出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示别人专利号的;

2、未经答应,在广告或许其他宣扬材料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触及的技能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能的;

3、未经答应,在合同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触及的技能误认为是别人专利技能的;

4、假造或许变造别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许专利申请文件的。

在上文中,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网上侵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的主要方式,相信大家现在也有了一定基本的了解。如果您在知识产权方面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您可以在律图向现在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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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
[律师回复]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1、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
2、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3、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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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侵犯权力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1,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2,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3,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于修改了《著作权法》。首次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建设“创新国家”,以及将打击侵权盗版的剑锋直戳网络领域。国务院在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且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这些信息都表明了我国想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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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方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2、转载侵权。3、网络抄袭与剽窃。4、网页设计侵权。5、链接侵权。6、下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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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最近我在上网的时候经常看到有的地方说版权所有,不要侵犯知识产权之内的广告,我挺感兴趣的,我最近有个很不错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有利用价值,想保护知识产权,那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主要的几种形式:
1.著作权侵权。著作权的无形性与网络的开放性特征相一致,所以导致了这种侵权方式。一方面,一些网站把别人的文字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另一方面,一些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从网上直接拷贝下来别人的文章而发表。这两种都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利用网络搞不正当竞争。一是域名抢注。因特网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加速和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经营者在因特网上进行交易的前提是其必须注册拥有自己的因特网地址——域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域名的价值性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因此,将知名企业的企业名称、商号、或者企业的商标作为域名进行抢先注册或进行使用,或者是待价而沽,进行转让、出租等行为越来越多。二是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因特网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介,其方便、快捷、廉价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经营者通过网络对自身及经营活动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不少的经营者并不是本着诚实、讲信誉的原因则利用因特网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宣传,而是进行虚假宣传来抬高自己,贬低其他同类经营者。  
3.商标侵权。如一些网络销售平台,销售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4.专利侵权。如一些利用网络平台,生产、制造和销售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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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方式有哪些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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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最近我在上网的时候经常看到有的地方说版权所有,不要侵犯知识产权之内的广告,我挺感兴趣的,我最近有个很不错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有利用价值,想保护知识产权,那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主要的几种形式:
1.著作权侵权。著作权的无形性与网络的开放性特征相一致,所以导致了这种侵权方式。一方面,一些网站把别人的文字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另一方面,一些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从网上直接拷贝下来别人的文章而发表。这两种都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利用网络搞不正当竞争。一是域名抢注。因特网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加速和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经营者在因特网上进行交易的前提是其必须注册拥有自己的因特网地址——域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域名的价值性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因此,将知名企业的企业名称、商号、或者企业的商标作为域名进行抢先注册或进行使用,或者是待价而沽,进行转让、出租等行为越来越多。二是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因特网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介,其方便、快捷、廉价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经营者通过网络对自身及经营活动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不少的经营者并不是本着诚实、讲信誉的原因则利用因特网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宣传,而是进行虚假宣传来抬高自己,贬低其他同类经营者。  
3.商标侵权。如一些网络销售平台,销售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4.专利侵权。如一些利用网络平台,生产、制造和销售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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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朋友,他的网络知识产权被侵权了,不知道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地域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可以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地与侵权损害结果的发 生地
(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
(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
(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
(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这一要件认为,无论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是有意性还是自身失误所致,都应对知识产权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如果侵权方能够证明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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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的方式有哪些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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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侵犯网络知识产权会受到什么惩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
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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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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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被侵犯后有哪些取证方式
[律师回复] 1、今天的话题是,知识产权被侵犯后有哪些取证方式。因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因此三者被侵权后的取证方式会有一定的不同之处,但三者被侵权后的取证方式也有相同之处。据此,我首先阐述三者被侵权后的相同取证方式:

一、发现他人的侵权行为后,向行政机关报案,从而达到固定证据的目的;

二、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从而固定证据;

三、向公正机关申请公正,从而固定证据;

四、自己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五、其他取证方式。
下面我阐述他们的不同之处,比如:对于专利权侵权纠纷我们可以到知识产权局查阅专利申请阶段的文件;同样,对于商标权纠纷我们也可以查阅商标申请阶段的文件。又如:对于专利权侵权纠纷,我们还可以要求专利主管部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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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维权的方式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知识产权维权方式
1、发送警告函
在中国,发送律师函只是一种自力救济的方式,但侵权人收函后仍不停止侵权的,在后续法律程序中可能被认为是故意及恶意侵权。因此,在查明侵权人信息后,可发送警告函进行维权。
律师函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事实依据,且发送对象仅限于直接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以避免商业诋毁等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信函发出,如果对方不接受律师函中的要求,且发函人未在限期内提交司法或执法机关解决纠纷,对方便有权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
2、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投诉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及义务,使维权人有权要求其针对侵权行为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由于大多数国家均建立了类似避风港原则的机制,因此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能够采取该等维权手段。
3、工商行政投诉
如能查实侵权主体的信息,工商行政投诉仍然是一个有效的措施。但由于工商部门将对其错误执法行为直接承担责任,并且网络侵权行为更加复杂和存在争议,导致工商部门在处理网络侵权时更为谨慎。
4、向侵权行为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行政投诉
通信管理局在网络维权中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为了逃避监管,侵权网站往往不进行ICP备案登记,这违反了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将该等违法行为投诉至通信管理局,则通信管理局可以迅速进行关闭网站、断开链接等处理,其效果甚至优于其它知识产权执法机关。
5、其它主管机关行政投诉
面对大量尚无明确规定的新兴问题,网络知识产权维权需要更加灵活和创造性的思维,找出可以达到同等或类似效果的替代手段。维权者可根据侵权行为的特点,判断是否可能构成其它行政违法行为,从而通过其它投诉方式达到禁售、下架、罚款等类似效果。
6、域名仲裁
域名仲裁是网络维权中经常使用的手段。由于域名常常是侵权行为的基础,因此,通过域名仲裁撤销相关域名或取得域名所有权,能较为彻底地解决问题。
7、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依然是针对网络侵权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也是震慑侵权行为、获得金钱赔偿及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的有效方式。
其主要原因是法官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及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民事诉讼的程序严格、证据要求较高、救济方式多样(包括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
8、刑事举报
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网络侵权行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与计算机系统相关的若干罪名。并且,如果利用用网络或计算机作为手段,成立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样可以构成该等罪名下的犯罪。
9、技术手段
使用技术手段直接维权是网络维权中较为特殊的一种。例如,直接将对该网站的访问进行跳转、或屏蔽和禁止对该网站的访问等。这需要依赖专业的技术公司及软件提供商。但需要特别注意其合法性风险,应及时听取法律顾问的建议,确保维权手段合法。
网络知识产权维权的方式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网络知识产权维权的方式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知识产权维权方式
1、发送警告函
在中国,发送律师函只是一种自力救济的方式,但侵权人收函后仍不停止侵权的,在后续法律程序中可能被认为是故意及恶意侵权。因此,在查明侵权人信息后,可发送警告函进行维权。
律师函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事实依据,且发送对象仅限于直接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以避免商业诋毁等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信函发出,如果对方不接受律师函中的要求,且发函人未在限期内提交司法或执法机关解决纠纷,对方便有权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
2、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投诉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及义务,使维权人有权要求其针对侵权行为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由于大多数国家均建立了类似避风港原则的机制,因此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能够采取该等维权手段。
3、工商行政投诉
如能查实侵权主体的信息,工商行政投诉仍然是一个有效的措施。但由于工商部门将对其错误执法行为直接承担责任,并且网络侵权行为更加复杂和存在争议,导致工商部门在处理网络侵权时更为谨慎。
4、向侵权行为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行政投诉
通信管理局在网络维权中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为了逃避监管,侵权网站往往不进行ICP备案登记,这违反了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将该等违法行为投诉至通信管理局,则通信管理局可以迅速进行关闭网站、断开链接等处理,其效果甚至优于其它知识产权执法机关。
5、其它主管机关行政投诉
面对大量尚无明确规定的新兴问题,网络知识产权维权需要更加灵活和创造性的思维,找出可以达到同等或类似效果的替代手段。维权者可根据侵权行为的特点,判断是否可能构成其它行政违法行为,从而通过其它投诉方式达到禁售、下架、罚款等类似效果。
6、域名仲裁
域名仲裁是网络维权中经常使用的手段。由于域名常常是侵权行为的基础,因此,通过域名仲裁撤销相关域名或取得域名所有权,能较为彻底地解决问题。
7、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依然是针对网络侵权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也是震慑侵权行为、获得金钱赔偿及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的有效方式。
其主要原因是法官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及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民事诉讼的程序严格、证据要求较高、救济方式多样(包括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
8、刑事举报
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网络侵权行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与计算机系统相关的若干罪名。并且,如果利用用网络或计算机作为手段,成立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样可以构成该等罪名下的犯罪。
9、技术手段
使用技术手段直接维权是网络维权中较为特殊的一种。例如,直接将对该网站的访问进行跳转、或屏蔽和禁止对该网站的访问等。这需要依赖专业的技术公司及软件提供商。但需要特别注意其合法性风险,应及时听取法律顾问的建议,确保维权手段合法。
网络知识产权维权的方式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1、发送警告函
在中国,发送律师函只是一种自力救济的方式,但侵权人收函后仍不停止侵权的,在后续法律程序中可能被认为是故意及恶意侵权。因此,在查明侵权人信息后,可发送警告函进行维权。
律师函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事实依据,且发送对象仅限于直接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以避免商业诋毁等法律风险。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信函发出,如果对方不接受律师函中的要求,且发函人未在限期内提交司法或执法机关解决纠纷,对方便有权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
2、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投诉
我国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及义务,使维权人有权要求其针对侵权行为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由于大多数国家均建立了类似避风港原则的机制,因此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能够采取该等维权手段。
3、工商行政投诉
如能查实侵权主体的信息,工商行政投诉仍然是一个有效的措施。但由于工商部门将对其错误执法行为直接承担责任,并且网络侵权行为更加复杂和存在争议,导致工商部门在处理网络侵权时更为谨慎。
4、向侵权行为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行政投诉
通信管理局在网络维权中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为了逃避监管,侵权网站往往不进行ICP备案登记,这违反了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将该等违法行为投诉至通信管理局,则通信管理局可以迅速进行关闭网站、断开链接等处理,其效果甚至优于其它知识产权执法机关。
5、其它主管机关行政投诉
面对大量尚无明确规定的新兴问题,网络知识产权维权需要更加灵活和创造性的思维,找出可以达到同等或类似效果的替代手段。维权者可根据侵权行为的特点,判断是否可能构成其它行政违法行为,从而通过其它投诉方式达到禁售、下架、罚款等类似效果。
6、域名仲裁
域名仲裁是网络维权中经常使用的手段。由于域名常常是侵权行为的基础,因此,通过域名仲裁撤销相关域名或取得域名所有权,能较为彻底地解决问题。
7、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依然是针对网络侵权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也是震慑侵权行为、获得金钱赔偿及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的有效方式。
其主要原因是法官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及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民事诉讼的程序严格、证据要求较高、救济方式多样(包括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
8、刑事举报
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网络侵权行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与计算机系统相关的若干罪名。并且,如果利用用网络或计算机作为手段,成立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样可以构成该等罪名下的犯罪。
9、技术手段
使用技术手段直接维权是网络维权中较为特殊的一种。例如,直接将对该网站的访问进行跳转、或屏蔽和禁止对该网站的访问等。这需要依赖专业的技术公司及软件提供商。但需要特别注意其合法性风险,应及时听取法律顾问的建议,确保维权手段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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