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抢夺罪数额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高勇律师
高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42人
专家导读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抢夺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成都抢夺罪数额标准

针对不同地区的抢夺犯罪,即使两个行为人抢夺的财产数额是一样的,最后受到的刑事处罚也有可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各个地区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不同。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成都地区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即: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从该司法解释的第二条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抢夺具有下列情形的话,那此时,“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二、抢夺罪情节规定:

1、抢夺罪其他严重情节

(1)导致他人重伤的;

(2)导致他人自杀的;

(3)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2、抢夺罪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以上是四川省规定的抢夺罪量刑标准的细化内容,当然在成都地区也是适用的这个规定。要是您还想了解抢夺罪其他方面的内容,可以联系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成都抢夺罪数额标准
一键咨询
  • 160****2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4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认定抢夺罪数额?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夺罪数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抢劫罪数额标准是多少抢夺罪数额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抢夺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数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下,具体的金额应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来确定,并不是全国统一标准的。同时,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抢夺罪量刑标准是多少抢夺罪数额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福州抢夺罪数额标准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五万元、二十五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抢夺罪数额能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抢夺罪数额能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了抢夺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的;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夺罪数额如何认定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抢夺罪的数额较大的具体数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下,具体的金额应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来确定,并不是全国统一标准的。同时,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抢夺罪数额如何认定?抢夺罪如何量刑?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夺罪数额较大的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下,具体的金额应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来确定,并不是全国统一标准的。同时,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如何认定抢夺罪,抢夺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3、抢夺罪同抢劫罪,都是公然夺取财物,但它们之间有着原则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实施犯罪过程中,抢劫罪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抢劫财物同时危害人身安全,而抢夺罪却始终不使用这些方法,不危害人身安全。
4、预谋犯罪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而临场只实施了抢夺行为,或者作案时临时改变了行为方法的,以实际实施的方法属于何种方法而确定罪名。另外,当众抢夺巨款的,仍属抢夺罪,不能因抢夺财物数额巨大就改定抢劫罪。
5、抢夺财物时,用力过猛,无意中造成被害人受伤害的,不属于故意使用暴力,仍应定为抢夺罪。如只造成轻伤,可以作为抢夺罪的情节,从重处罚。
6、携带凶器抢夺的,新《刑法》规定以抢劫论处,而不管其是否已实际使用或显示。但在量刑时应作为情节考虑。为窝赃、拒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也以抢劫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抢夺数额必须达到法律的标准才算抢夺罪,如果金额太少达不到标准也只能认了。抢夺的财产价值或金额最少在500以上才会被定罪,分档次定罪,当然抢夺的越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越大。一般来说500到5000之间,是以抢夺数额较大来定罪,最少要关半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近一个亲戚被告抢夺罪,他也招罪了,被法院判为有期徒刑,请问抢夺罪的数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每增加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一年。抢夺公私财物价值4万元并具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六个月。以上即为对抢夺罪的数额的相关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0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抢夺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数值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下,具体的金额应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来确定,并不是全国统一标准的。同时,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成都抢夺罪数额标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