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的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从当事人察觉或该察觉权利被侵害起算,时长一年。
我曾处理过类似案子,清楚劳动者和单位明确知道权利受损才叫“知道”;按常理该知道,就是“应当知道”。
劳动关系存续时,若因欠薪起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日起一年内提出。
之前经历让我明白,时效会因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而中断,之后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时效会中止。
二、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否可以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在某些情况下能撤销。终局裁决时,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存在如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违反程序、证据伪造等六种情形,可在收到裁决书三十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
对于非终局裁决,要是当事人不服,能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审理以改变裁决结果。
三、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有效期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裁决书有效期有两种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方面,生效裁决书当事人要按规定期限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能在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执行。
裁决书生效后的效力上,没有法定撤销等情况,就一直有效,确定的权利义务约束双方。不过要注意,不是一裁终局的情况,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起诉后裁决书就无效了。
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一个关键问题。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你在劳动仲裁时效方面还有诸如时效中断、中止的具体情形等困惑,或者对整个劳动仲裁流程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厘清劳动仲裁时效相关的复杂问题,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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