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罪与绑架犯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都会使用暴力,并且行为人的目的主要都是为了能够获得一定的非法财物。因此可以说抢劫罪与绑架罪是有一定相似之处的。那么大家知道抢劫罪与绑架罪之间有哪些不同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有哪些不同
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
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
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二、抢劫罪如何量刑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可知,对于抢劫罪与绑架罪,他们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主观方面与行为手段,需要说明的是其实他们在量刑处罚上面也是有一定不同的。以上分享的知识内容可能较为简略,要是还不能解开你的疑惑的话,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律师,寻求更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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