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最新修订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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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玉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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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措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日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刑的话,则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那么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这次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与一般的监视居住不同,具有类似羁押的特征。这是因为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指定监视居住,人身自由就已经受到了剥夺,与羁押无异。

1、指定监视居住相当于半羁押状态,因此指定监视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监视两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一日。

2、折抵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生效之日。

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监视居住都可以折抵刑期,其中的制定监视居住属于一种半羁押的状态,因此在折抵刑期的时候往往是指定监视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监视两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一日。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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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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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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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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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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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折抵刑期怎样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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