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范围分自诉和公诉两类。 自诉案件法院直接受理,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受理,除法律明确规定由其他机关管辖的案件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都属此列,涵盖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经济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等各类犯罪。
二、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自诉案件范围:依据《刑事诉讼法》,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要符合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规定。 3.由被害人告诉:若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三、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范围有哪些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自诉案件,范围如下: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除外),侵占案。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此外,除上述自诉案件外,人民法院还通过公诉程序受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范围是一个较为宽泛且严谨的法律范畴。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类型,对于一些新型犯罪案件,如利用新兴网络技术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在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内。还有一些涉及跨境因素的刑事案件,当犯罪行为跨越国界或与境外有紧密关联时,人民法院也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受理和审判。若你对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范围的具体界定、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仍有疑问,或者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法律指导,帮你理清法律脉络,明晰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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