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分居”“离婚”这俩事,离婚很容易证明,一本离婚证就够了,但是“分居”往往就没有那么清楚了。分居证明材料有哪些?分居和离婚之间又有哪些特殊关系呢?下面就由律图的小编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分居证明材料
1、签署协议书。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分居证明书或者是分居协议书,上面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字。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所以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提供知情证人或租房合同。如果一方离开家,在其他地方租住房子或者是在亲戚那里借住。若是第一种情况下的话,那在法律面前直接提供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就可以,再找房东做人证。如果是在亲戚家住的话,那自然借住的亲戚家人,就是证人,可以找他们帮助提供证据,证明你处在分居的状态中。
3、相关的书信证明。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如果有书信来往,一定要把这些内容保存好,分居后,法律在取证的时候,不仅仅只是看一方面的证据,而是需要多方面的证据的。所以这个时候,法律可以从书信来往的内容而得知你们感情不好,得知夫妻属于分居的状态。
4、分居证明。如果你想以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就需要给对方发一份分居证明材料,里面写清楚,你们现在的状态是分居。这些书面的分居文书最好是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这样你就可以保留寄送的凭证,在法律需要取证的时候,你发件的时间就是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
5、总而言之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 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例如,共同认识的朋友,或者是共同的亲戚。在你们办理婚姻,需要证明分居状 态的时候,就需要这些证人来证明。只是,在法律取证的时候,证人的部分言语法律仍不会全部采信,因此,证人最好多找几个来证明你们夫妻分居的状态。
二、分居和离婚的关系
男女婚姻关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
(一)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二)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民法典》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
分居离婚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夫妻在离婚前往往会先分居,如果准备好充足的分居证明那么想要离婚便会方便许多。为了您能更好的取得分居的证明材料以及更高的个人利益,律图的小编建议您及时咨询我们的律师,让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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