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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债务承担问题等。户口问题在夫妻二人离婚以后,同样是需要妥善处理的重要问题。如果二人离婚后法律判决女方不迁户口,男方再婚或者出售房屋时候遇到障碍,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女方不迁户口怎么办
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借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前妻户口的迁移,在自己不主动迁移的情况下,协商解决,户口问题,法院是不处理的。因而必须由双方友好协商,就户口问题共同达成一致。只有原配偶向户籍登记机关出示离婚法律文书等资料,交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相关情况,在满足了户籍迁移的相关条件后,才能由户籍登记机关按章办理迁移手续。
二、迁户口的步骤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律图小编认为,双方还应当本着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的原则,尽可能采取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对于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一般来说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双方以后的正常生活,这个问题还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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