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一方放弃财产分割,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该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然后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后按约定执行。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反悔放弃财产分割的约定,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可撤销情形的,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若是诉讼离婚,一方放弃财产分割可在庭审中明确表示,由法院在判决书中载明,按判决执行。
二、离婚后一方财产能要回吗
离婚后一方财产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财产在离婚时已通过协议或判决进行了合法分割,一般不能随意要回。但存在法定情形时除外,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三、离婚后一方从不看望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从不看望孩子,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中对探望权有明确约定,享有探望权的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提醒其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及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协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 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协助。若离婚协议中未约定探望权,有探望需求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内容。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比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等,但不能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当谈到离婚后一方放弃财产分割怎么处理时,这其实涉及到多个环节。首先,放弃财产分割需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协议为准。之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该协议会作为重要依据。而且,即使一方放弃分割财产,日后若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仍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重新主张分割。那么,如果在放弃财产分割后又后悔了,或者发现对方有不正当财产处置行为,该如何维权呢?又怎样确保放弃财产分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呢?若您有这些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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