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解除时间起算点如何确定
合同解除时间起算点分不同情形确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当事人一方依约定或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期限内未履行,合同自通知载明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有异议,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效力,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以起诉或仲裁方式主张解除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解除时预期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因预期违约解除时,赔偿范围应遵循可预见规则,违约方仅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赔偿方式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指因违约已实际发生的损失,如为履行合同支付的费用等。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如生产利润、经营利润等,但需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当事人可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三、合同解除时如何行使抗辩权
合同解除时行使抗辩权需依据不同情形。若对方主张解除合同,而己方认为其不具备法定或约定解除权,可行使抗辩权拒绝解除。当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己方行使法定解除权时,若对方以己方也有一定履行瑕疵为由抗辩,己方应证明自身瑕疵不构成根本违约,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 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过程中,一方提出不合理解除条件,另一方可行使抗辩权要求按公平合理原则处理。行使抗辩权要及时以书面等有效方式告知对方,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履行凭证、对方违约证据等,以备可能的纠纷解决之需。
在探讨合同解除时间起算点如何确定时,明确这一起算点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还影响着后续一系列事宜。比如,合同解除后,基于该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承担、已履行部分的结算等都与之紧密相连。若一方对合同解除时间起算点有疑问,或者在合同解除后,对于相关后续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像是如何确定已履行部分的价值、因合同解除导致的损失如何分担等。此时,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合同解除时间起算点及相关复杂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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