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诉讼中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情况如下: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请求重新分配。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能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诉讼中一方缺席,该如何进行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缺席,分两种情况处理。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陈述,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作出判决。不过,由于被告缺席,可能无法充分表达其意见,法院在判决时会更为审慎。 若原告缺席,按撤诉处理。但如果有正当理由,比如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到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所以,若遇到被告缺席,原告应尽量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原告要确保按时参加诉讼,避免无理由缺席导致不利后果。
三、离婚诉讼中如何裁决子女抚养权
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裁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况可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呢?答案是存在多种情形的。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能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你在离婚财产分配方面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如何确定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是有相关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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