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到底是多少钱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信用卡诈骗涉及不同情形有不同的金额标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里的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二、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审判结果多久出来
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审判结果的作出时间,需依据具体程序判断。 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若按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信用卡诈骗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信用卡诈骗的构成要素如下: 主体要素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素 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恶意透支后不想还款、携款潜逃等情况。 客体要素 既侵犯了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也侵犯了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要素 表现为四种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到底是多少钱呢?根据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但信用卡诈骗的认定不仅仅取决于金额,还有诸多复杂因素。比如如何判断恶意透支,不同的情形又该如何区分责任。要是你对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界定、相关法律适用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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