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自首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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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刑法对自首的规定是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当事人主动向侦查机关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不回避侦查机关的调查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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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来讲,如果其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在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可以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是成立诈骗罪自首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诈骗罪自首成立有哪些条件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

如果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同种类的罪行,不视为自首,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于自首,我国分为了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但都是需要经过认定的,即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自首成立条件才行。而成立诈骗罪自首,也是要在符合了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在量刑的时候从轻或减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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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条件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犯罪人尚未被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未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已实施了犯罪并听候处理的行为。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3、犯罪人必须接受国家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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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诈骗罪可以自首吗?诈骗罪怎么处罚,自首后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了诈骗罪去自首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诈骗罪可以自首,自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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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有一个亲戚的孩子第一次诈骗了别人的钱之后良心不安自首了,诈骗犯自首能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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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自首怎么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定可以判处缓刑,或者管制。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诈骗金额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4、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5、未遂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从犯同样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罪可以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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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首条件是什么,特殊自首有什么条件
自动投案的认定审查:1、时间。2、方式和动机。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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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自首怎么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定可以判处缓刑,或者管制。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诈骗金额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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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遂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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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构成条件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犯罪事实没有被发现。第二、在犯罪的途中自动投案。第三、犯罪事实和嫌疑人都已经确定,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缉拿归案之前,犯罪嫌疑人自己前往投案,第四、犯罪的事实被发现,但嫌疑人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自己前去投案,也是可以构成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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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首的条件
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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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成立条件
自首的法律构成要件包括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自动投案需满足:犯罪事实未被发觉前主动投案,不论投案地点和方式,有意愿承认罪行。投案后需自愿接受司法审查至判决。即使因害怕报复而报警,只要如实供述,也视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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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诈骗罪自首后能减轻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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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对于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诈骗自首减刑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审判中法官会给出合适的量刑。
一、自首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
1、投案的动机;
2、投案时间;
3、投案方式;
4、罪行轻重;
5、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
6、悔罪表现等情况。
二、自首量刑情节从宽幅度:
1、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一、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福建省高级人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三、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40%;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10%-30%;
(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4)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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