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感情不和或感情破裂,处于分居状态,但是双方并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尚在。
2、但是需要确定一点的是,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一方,其具体情形是否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如果符合,且导致双方彻底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依照婚姻法32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并于离婚诉讼之中依据婚姻法46 条的规定,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3、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共同财产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有过错方不得或少得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财产或财产约定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则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如果过错方的过错情形较为严重或恶劣,例如,非法同居时间较长,生育了非婚生子女,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5、依据》刑法》259条破坏军婚罪的规定,如果非法同居一方明知同居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重婚或同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注意问题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为避免日后无法对分居事实进行举证,或者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及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出现争议,最好在分居同时签订一份书面分居协议(必要时聘请律师进行见证)。对双方分居期间的收入等财产所得的归属,以及子女抚养和债权债务等问题明确做出约定。
1、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
2、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
3、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夫妻离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除非子女已经成年,或者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因此,分居期间单独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未承担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在夫妻分居期间要是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构成了重婚的话,则还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即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