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应按以下方式处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合同无效后,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利息能否支持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利息是否支持需分情况。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利息作为工程价款的法定孳息,应予以支持,按约定利率计算;没有约定的,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及利息,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承包人应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若已使用部分符合质量要求,利息请求可获支持。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在这三年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权利人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当面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除了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等基本方式外,还有许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因合同无效遭受了损失,是否能要求对方赔偿?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如何认定?这些都是在处理无效建筑工程合同时可能遇到的关键问题。你是否正在为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而烦恼呢?如果对合同无效后的具体处理方式、损失赔偿范围或者工程质量判定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妥善应对这一棘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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