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超过20年法律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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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宅基地买卖超过20年,买卖关系是不成立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仍然有资格要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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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住房用地就叫做农村宅基地,近年来,因为土地价格昂贵,因此,有不少不法分子将视线转到了农村宅基地上,农村宅基地买卖超过20年。那么,如何来评价这一行径,这一行为是否合法,下面就跟着小编来看看。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超过20年法律如何认定

农村宅基地买卖超过20年,买卖关系是不成立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仍然有资格要回宅基地。相关法律如下:

民法典(施行)》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1、概念: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定义

(1)是土地管理法里的名词。

(2)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2、使用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3、基本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农村宅基地买卖超过20年,这种行为如何认定,小编在文中有为大家详细的介绍到,同时,小编还在文中为大家介绍了土地宅基地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带给大家切实有用的帮助。因为法律问题具有自身复杂性,因此,在遇到相关难题时,可以向律图寻求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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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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